太囂張了,國家明令禁止的東西還有人拿來玩?
地點:遼寧省撫順市東洲區(qū)東方上城小區(qū),位于東南門!

時間:2021年5月17日
下午16:00--16:20
事件:這里經(jīng)常有小孩子出沒,在東南門位置玩耍,今天中午有點熱,幸好孩子們都沒在,小編懷疑,只是暫時懷疑,是對面高層有人用高壓氣槍,強化類彈弓,鋼珠槍一類的武器射發(fā)鋼珠類彈藥!


這個東西國家早就明令禁止,個人手中不得持有非殺傷性武器類槍支,氣槍因為精度高殺傷力強等原因,在九十年代初期被嚴控,除體育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持有氣槍都會被認為是非法持有槍支,家里有氣槍的必須上繳給派出所作消毀處理,不主動上繳被發(fā)現(xiàn)持有或使用的人員會被處以判刑等法律手段追究其刑事責任!
然而,就在今天中午,發(fā)生了此類事件,懷疑是對面高層有人用氣槍類武器往東南門內(nèi)射擊,一共射擊了2槍,時間段相隔不超過8分鐘,在場群眾直呼危險,其中一槍打在了地上,另一槍打在了院內(nèi)一樓商戶家的門框上,很危險的東西,真的,距離不超過300米,打到人身上,絕對是可以致其受傷的!
前后共射擊兩槍,但是門戶過多,加上距離稍遠,根本看不到是哪一戶射擊的,這種行為實在是太危險了,讓人心生恐懼,如果打到孩子怎么辦,打到了眼睛上怎么辦?
在現(xiàn)如今法律社會,還有人持有這種危險的武器,實在是讓人害怕!
根據(jù)《槍支管理法》中明確規(guī)定大于槍口比動能1.8焦耳/平方厘米的可認定為槍支,除了持有氣槍之外,任何制造和銷售氣槍的人員被逮住后都要被判刑,如果在制造和銷售后在社會上產(chǎn)生了嚴重的后果可能會被判極刑!
在此篇文章的最后,小編想對這位持有武器的朋友說一句,盡早上交武器,不要隨意對窗外射擊,射到人,你就麻煩了,國家法律絕對夠你喝一壺!這種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危害公共社會安全的罪名了,往深了說,打到人,你這就是持有武器,故意傷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回頭是岸,不要在肆意妄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