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xué)小辭典》12.17 程顥
【本文轉(zhuǎn)載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僅供學(xué)習(xí)參考】
17、程顥(1032—1085)
? 北宋哲學(xué)家、教育家,唯心主義理學(xué)的創(chuàng)始人之一。字伯淳,號明道,洛陽[i]人。神宗時任太子中允、監(jiān)察御史里行。他和其弟程頤,并稱“二程”,均受業(yè)于周敦頤。他們在洛陽。他們在洛陽講學(xué),其學(xué)派稱為洛學(xué)。王安石變法,程顥“首為異論”,攻擊新政為“用賤陵貴,以邪防正”[ii]。
? 程顥認為宇宙間就是“理”?!疤煺撸硪病?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iii]。他說的“理”、“天理”或“道”,都是一回事?!袄怼钡闹饕獌?nèi)容,是封建等級制度和封建綱常?!盀榫M君道,為臣盡臣道,過此則無理”[iv]。在認識論上,程顥主張“學(xué)者不必遠求,近取諸身,只明人理,敬而已矣”[v]。這是把認識歸結(jié)為封建道德的自我修養(yǎng)。在他看來,做到義禮智信的“仁者”。是與天地萬物渾然一體,這種仁人之心是無所不知的?!叭诵哪挥兄?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vi]。他說:“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莫非我也,知其皆我,何所不盡”[vii]。他譬喻說:以心去認識天,就象身居京師往長安去一樣,這是言行分作兩截;如若誠心,心一想就到長安,更不必走到長安去,心便是天。[viii]這是以知銷行,以主觀吞并客觀的主觀唯心主義主義認識論。在程顥的理學(xué)體系中,也有一些辯證法因素。他說:“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萬物莫不有對,一陰一陽,一善一惡,陽長則陰消,善增則惡減”[ix]。但他認為事物的對立,不是事物自身的對立,而是被“理”所決定的?!疤煜律茞航蕴炖?,謂之惡者非本惡”[x]。其唯心主義理學(xué)體系扼殺了辯證法因素。二程的學(xué)說為朱熹所繼承和發(fā)展,世稱程朱學(xué)派。程顥的著作有《遺書》、《明道文集》、《經(jīng)說》、《粹言》等,均收集在《二程全書》中。
注:
[i] 今屬河南。
[ii] 《明道文集》二。
[iii] 《遺書》十一。
[iv] 《遺書》五。
[v] 《遺書》二上。
[vi] 《遺書》十一。
[vii] 《粹言》一。
[viii] 《遺書》二上。
[ix] 《遺書》十一。
[x] 《遺書》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