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場評分細則(轉載)
考場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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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學用語的“規(guī)范化”給分原則
化學專用名詞中出現(xiàn)錯別字(甚至白字)都要參照標準扣分?;瘜W方程式、離子方程式未配平、條件錯誤或不全等都不給分(包括反應物或生成物的系數(shù)非最小公倍數(shù)或分數(shù)等均視為不規(guī)范而不給分)。“Δ”“↑”“↓”“”“===”、反應條件等均應正確使用。
2.易于辨識,修正清楚原則
凡是辨別不清的,皆為“0”分。答題時,字不一定要很漂亮,但須十分清晰。不能過分潦草,難以辨認。有兩種情況存在,其一是學生在修改答案時,改動不夠堅決和清楚,如由A改成B,由B又改成D,中間修改不清楚,難以辨認;其二是不排除考生有投機心理,讓評卷老師去猜。另外有些學生開始答卷(題)時,沒有把握,用鉛筆答題,最后未用0.5 mm黑色簽字筆圈定,掃描時圖像不夠清晰,造成失分。
3.“不許越線”原則
答錯位置或答題超出答題卡標出的劃定界限時,由于測試內容過多,而評卷時又需切割掃描,從而造成答題內容缺失,造成失分。答題卡上多處有明顯的提示,不許越線。
4.“白紙黑字”原則
即凡是答題卡上寫了的就有,沒有寫的就沒有。只有認定答題卡上的白紙黑字所表達的內容信息,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地評分。
5.“見空給分”原則
在連續(xù)多個答案中,為了便于操作,通常采用“獨立操作,互不牽連”的原則,即前面一個答案正確與否,不影響后面答案的給分;同理,如前者正確,而后面錯誤,也按步驟照樣給分。
6.無機化學按要求 分毫不差高標準
(1)嚴格按要求給分:填空要求填什么就寫什么,答非所問者按“0”分處理。
(2)元素符號的書寫:一定要符合規(guī)范要求,其中包括原子序數(shù)、原子量、電荷數(shù)、化合價以及同位素的表示等。
(3)化學方程式的問題:反應物和生成物的系數(shù),氣體或沉淀的符號,反應物與產物兩邊用等號或可逆號連接,反應條件等均應完全正確。
(4)綜合題高分策略技巧
——我易人易不大意 人難我難捷足先
7.有機化學嚴規(guī)范 應得盡得最全面
(1)結構式:如苯環(huán)、雙鍵、羧基、醛基、羰基、羥基等均要求按教材規(guī)范書寫,尤其要注意出現(xiàn)在某一中心結構左邊的基團。
(2)H(氫)、O(氧)或其他元素、其他基團與C(或其他元素)成鍵時,連接位置必須準確。
(3)聚合物:其結構簡式一定要求嚴格按教材規(guī)范書寫。尤其要注意單體雙鍵打開部分伸出括號外。
(4)如考核的是某物質的中文名稱,則一定要用中文寫出系統(tǒng)命名法學名,不能寫出俗名。
(5)反應條件:規(guī)范的有機反應方程式要求反應物及生成物的分子式或結構簡式及相關系數(shù)正確,且反應條件(如反應溫度、催化劑等)準確,否則酌情扣分。
(6)專業(yè)名詞不能出現(xiàn)別字、錯字:如“苯”—“本”或“笨”;“催化劑”—“摧化劑”;“金剛石”—“金鋼石”;“加成反應”—“加層反應”;“酯化反應”—“脂化反應”等。
8.計算細節(jié)多防范 縝密審題思路寬
(1)關于數(shù)字的表示:需按題目要求對計算結果做合理的修約(一般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國標”特殊說明者除外)。
(2)以值域來表示計算結果的,千萬不可對結果進行數(shù)字修約。
(3)用不等式表示時,要注意是開區(qū)間還是閉區(qū)間。
(4)單位:結果一定要有正確、規(guī)范的單位。
(5)有關的計算式:如果不是純粹填空(填寫結果)的計算題,一定要有相應的計算式。
(6)在涉及填空時,一定要按照順序填空,不可顛倒(最好加上適當?shù)臉俗?/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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