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寧格勒建城250周年獎章
1957年5月16日,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頒布法令,紀念列寧格勒建城250周年。1957年5月23日,列寧格勒市工人代表委員會執(zhí)行委員會的決定批準了獎章。 獎章條款 該獎章頒發(fā)給在城市恢復和重建方面杰出的城市公民,并通過他們的工作確保城市工業(yè)、交通、城市經濟、貿易、科學和文化及教育機構的發(fā)展,條件是他們在列寧格勒或郊區(qū)居住至少5年: (A)列寧格勒工業(yè)企業(yè)、建筑、交通和城市經濟的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雇員; B)科學、技術、藝術、文學、教育和保健工作者; (C)國家機構、政黨、工會、KomSomol和其他公共組織的雇員; (D)軍事人員; (E)養(yǎng)恤金領取者、戰(zhàn)爭致殘者和勞工; (E)積極參與改善城市、學校和兒童機構工作的家庭主婦。 這枚獎章還授予偉大衛(wèi)國戰(zhàn)爭期間列寧格勒保衛(wèi)戰(zhàn)的參與者,被授予“保衛(wèi)列寧格勒”獎章,而不論他們的現居住地為何處。 “列寧格勒建城250周年紀念”獎章由列寧格勒市職工代表委員會執(zhí)行委員會代表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頒發(fā)。 獎章頒發(fā)給: 軍事人員-軍事單位、部隊、機構和機構負責人的指揮官; 平民人口-區(qū)和市職工代表委員會的執(zhí)行委員會。 “紀念列寧格勒誕辰250周年”的獎章系在胸前的左邊,在蘇聯其他獎章的存在下,位于“紀念莫斯科建城800周年”獎章之后。 獎章的描述 “紀念列寧格勒建城250周年”獎章是用黃銅制成的,外觀為一個直徑為32毫米的圓形。
獎章的正面雕刻這列寧的雕像,列寧在芬蘭火車站背景下的涅瓦河和海軍部的建筑。紀念碑后面-展開的橫幅,下面-一個月桂樹枝,耳朵和一個鐮刀和錘子的形象。在獎章的上部圓周上刻著:“紀念列寧格勒250周年”和一枚五角星的圖案,向周圍發(fā)散著射線。
獎章背面是斯摩尼大廈的形象,上面刻有兩行字:“光榮的英雄城市!”底部的數字是“250”。在獎章的頂端,戴著由桂冠和橡木葉組成的扭曲的緞帶花環(huán),上面印有列寧勛章和紅旗勛章的形象,這是授予列寧格勒的。 獎牌上的所有銘文和圖像都是凸的。 這枚獎章,在掛環(huán)的幫助下,連接到一個五邊形掛板上,上面覆蓋著一條藍色的絲質穆爾絲帶,邊緣有白色條紋。在絲帶的中間是一條紅色的條紋,兩邊各有兩條窄黃色的條紋。 勛章的歷史 獎章的作者-藝術家索科洛夫·N “紀念列寧格勒250周年”獎章是蘇聯三枚獎章中的第二枚。慶祝城市周年。獎章已經頒發(fā)了很長一段時間。1978年1月1日起,“紀念列寧格勒250周年”獎章的頒發(fā)停止。 截至1995年1月1日,頒發(fā)了紀念列寧格勒250周年紀念勛章的約144萬59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