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成為公司法人,還被限制高消費,游女士很委屈

家住福州的游女士
最近遇到了一件麻煩事,
她想要去貸款的時候,
卻發(fā)現(xiàn)自己被法院限制高消費了,
原因是她莫名其妙
成為了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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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時才得知被限高消費? ?記者介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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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銀行工作人員提供的材料中,
游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竟然是
福建匯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其被限制高消費的原因是,
涉及到一起勞動爭議執(zhí)行案件。
游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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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去工商大廳,去過好多次,都講沒辦法處理,也去派出所報警過,民警說這事情不屬于公安管,要去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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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游女士的說法,
她被限制高消費后,
才第一次聽說過
福建匯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更不可能去相關部門
申請成為匯鑫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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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被限制高消費,
游女士覺得很委屈,
她希望通過幫幫團找到解決問題的方式,
記者帶著游女士向鼓樓法院進行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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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行法官魏文太表示,
對游女士作出限制消費的決定是依法進行的。
原因確實是福建匯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涉及到了一起勞動爭議案件,
并且仍未履行。
法官魏文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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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生效法律文書,也就是調解書上來看,當時作出調解書時,法定代表人是蔣志偉。作出調解以后,變更了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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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發(fā)現(xiàn),在這份2018年2月9日作出的調解書中,申請人何某龍要求匯鑫公司支付工資12000元,當時法定代表人還不是游女士,而是蔣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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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到了2018年12月4日,匯鑫公司未按約定支付剩余的8500元后,何某龍向福州鼓樓法院申請了強制執(zhí)行,此時,匯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由蔣志偉變更為了游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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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成為匯鑫公司的法人后,
游女士說為了解決問題,
她之前也找過匯鑫公司的
監(jiān)事蔣金保了解情況,
蔣金保是匯鑫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蔣志偉的父親,
也是匯鑫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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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女士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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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通過一個朋友找到蔣金保,跟他聊如何能解決這件事情,結果后來他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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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不上蔣金保,
自己又被限制高消費,
游女士表示,
她也曾有過和申請人何某龍進行和解的念頭,
但后來打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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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發(fā)生了什么事,
導致游女士莫名開了家公司呢?
記者建議游女士回想一下,
是否發(fā)生過身份證丟失的情況。
這時,游女士想起,
她有和一個女子接觸過幾次,
有可能是這個人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
偷偷復印了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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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幾年,
被冒名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況并不少見,
那么對于游女士來說,
發(fā)現(xiàn)自己被冒名,應當如何維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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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魏文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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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建議她首先通過工商部門,也就是現(xiàn)在的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向他們來反映身份被冒用的情況。市場監(jiān)管管理部門也有相應的程序,會對她反映的情況進行一個公示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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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請撤銷法人登記? ?再向法院申請糾正?
魏法官也積極為游女士指明了解決途徑。原來根據(jù)《關于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記的指導意見》國市監(jiān)信[2019]128號規(guī)定:被冒用人本人可向登記機關反映被冒名登記的情況的,并提供相關的材料。登記機關認為冒名登記成立的,應依法作出撤銷登記決定。
魏文太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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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從登記機關來看,是福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應當要到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去反映你這個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況,到那邊去申請撤銷。
魏法官表示,
游女士首先應查找相應身份證丟失證據(jù)
或新身份證登記時間、筆跡鑒定等
證明材料通過行政途徑要求登記機關處理。
若被拒絕,再根據(jù)具體情況
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確權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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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xiàn)場,
游女士也十分感激法官的
答疑解惑和記者的幫忙。
游女士表示她會按照法官的建議去進行維權,通過游女士的遭遇也想向大伙提個醒,在日常生活當中,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件,才能避免被“法人”,被“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