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與股東年報數(shù)據(jù)“打架”,銷售合同披露玩“雙標”

來源:壹財信
作者:趙書涵
上交所官網(wǎng)最新公告顯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井松智能”)科創(chuàng)板IPO將于12月2日上會接受審核。
井松智能是國內(nèi)智能倉儲物流設備與智能倉儲物流系統(tǒng)提供商,成立于2007年。2020年9月,井松智能聘請了華安證券擔任保薦人,在安徽證監(jiān)局輔導備案。次年6月,其科創(chuàng)板IPO申請被上交所受理。
股東年報揭底數(shù)據(jù)異常
今年9月29日,井松智能的股東音飛儲存豪擲4.65億元收購羅伯泰克自動化科技(蘇州)有限公司(下稱“羅伯泰克”),溢價近12倍。
音飛儲存也是國內(nèi)先進的物流倉儲設備制造商和物流自動化系統(tǒng)集成商,集研發(fā)、制造、安裝調(diào)試及運營為一體。此次收購羅伯泰克是對音飛儲存的智能倉儲產(chǎn)品線進行補充。
早在2016年7月,在上交所主板剛上市一年的音飛儲存就在智能物流倉儲領域布局,以3,780.00萬元的價格收購井松智能前身合肥井松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27.39%股權。
2017年12月,井松智能基于登陸資本市場的戰(zhàn)略發(fā)展,向第二大股東音飛儲存發(fā)函希望其轉讓持有的井松智能部分股權,以規(guī)避同業(yè)競爭的風險。遂音飛儲存以4,498.00萬元的價格向1家私募基金及6名自然人轉讓持有的井松智能22.49%股權份額,保留了4.90%股權。
招股書提及,自2019年2月起,音飛儲存不再被認定為井松智能的關聯(lián)方。截至目前,音飛儲存持有井松智能3.86%的股權。
梳理兩家公司的公開資料后發(fā)現(xiàn),雙方披露的購銷數(shù)據(jù)存在異常。
在井松智能公示的招股書中,2018年至2021年1-6月(下稱“報告期”),井松智能與音飛儲存均有交易上的往來。報告期內(nèi),井松智能向音飛儲存采購貨架650.00萬元、1,921.57萬元、1,192.04萬元、1,179.65萬元,并且音飛儲存各期均在井松智能前五大供應商名單之列。同期,井松智能向音飛儲存銷售智能物流系統(tǒng)金額分別為1,051.72萬元、255.43萬元、14.29萬元、0元。
音飛儲存則在年報中披露,2018年,音飛儲存向井松智能銷售商品652.56萬元、采購商品1,299.62萬元。音飛儲存2019年年報披露,截至2018 年12月,公司轉讓井松智能22.49%的股權已期滿一年,2019年度井松智能不再是公司關聯(lián)方。所以,音飛儲存在關聯(lián)交易部分未披露2019年與井松智能的購銷情況。音飛儲存2020年年報和2021年半年報也未披露與井松智能之間的購銷情況。

(截圖來自音飛儲存2019年年報)
另外,雙方的往來款核算也出現(xiàn)差異。2018年,井松智能招股書顯示,其對音飛儲存應付賬款425.50萬元、應收賬款494.97萬元。但是音飛儲存2018年年報顯示,音飛儲存對井松智能的應收賬面余額為665.00萬元,壞賬準備金額為33.25萬元,期末應付賬面余額為858.18萬元。
2019年,井松智能招股書顯示,其對音飛儲存應付賬款1,315.48萬元、應收賬款0元、預收款項97.11萬元。而音飛儲存2019年年報未披露其對井松智能期末應收賬面余額、期末應付賬面余額的情況,僅披露預付款項92.19萬元。
2020年,井松智能招股書披露,井松智能對音飛儲存應付賬款1,438.92萬元、對音飛儲存子公司長春音飛四環(huán)自動化倉儲設備有限公司(下稱“長春音飛”)應付賬款288.00萬元,合計1,726.92萬元。音飛儲存2020年年報披露,其對井松智能的期末應收賬款賬面余額為1,234.78萬元,另還有計提壞賬準備61.74萬元。

(截圖來自井松智能招股書)

(截圖來自音飛儲存2020年年報)
2021年上半年,井松智能招股書披露,截至6月30日,井松智能對音飛儲存的應付賬款為2,253.68萬元,對長春音飛的應付賬款為288.00萬元,合計2,541.68萬元。音飛儲存2021年半年報披露,其對井松智能的應收賬款期末余額為785.50萬元,計提壞賬準備39.27萬元。

(截圖來自音飛儲存2021年半年報)
問詢回復難以自圓其說
此前,曾有媒體質(zhì)疑井松智能招股書中披露的與音飛儲存2018年間的采購金額、采購合同金額存在矛盾,井松智能在首輪問詢回復材料中作出解釋,保薦機構核查相關信披不存在錯誤、虛假或遺漏。
不過,針對媒體質(zhì)疑井松智能與客戶廣東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生益科技”)之間的銷售金額、合同金額的差異問題,井松智能在首輪問詢回復材料中的解釋似乎難以自圓其說。
根據(jù)首輪問詢回復材料,井松智能解釋了2019年和2020年造成差異的原因。
2019年,井松智能與客戶生益科技已經(jīng)確認收入的合同金額為3,170.14萬元(含稅),均來自與生益科技子公司陜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陜西生益”)簽訂的三份合同,2018年8月1日簽訂的合同在2019年確認收入2,935.14萬元(含稅),2019年4月23日簽訂的合同在2019年確認收入53.00萬元(含稅),2019年5月15日簽訂的合同在2019年確認收入182.00萬元(含稅)。以上三份合同針對同一個項目。
但是井松智能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第一版招股書第157頁介紹“上市公司或企業(yè)集團及下屬企業(yè)向公司采購設備和系統(tǒng)單筆金額在100.00萬元以上的合同”部分,井松智能在2018年8月1日與陜西生益簽訂關于“高新區(qū)二期項目自動化倉儲系統(tǒng)及其外圍設備項目”合同,合同金額為3,136.00萬元(含稅),這份合同前后存在的200.86萬元差額是還未確認收入造成的嗎?2019年5月16日,井松智能與陜西生益簽訂金額為182.00萬元(含稅)的合同,合同金額與前文一致,但是合同簽訂日期相差一天,這是筆誤還是信披出現(xiàn)的遺漏?
2020年,井松智能確認收入的合同主要來自與生益科技子公司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江西生益”)簽訂的兩份合同,2018年11月23日簽訂的合同在2020年確認收入4,169.31萬元(含稅);2020年12月28日簽訂的合同在2020年確認收入265.00萬元(含稅),此合同是增補合同。兩份合同在2020年合計確認收入4,434.31萬元(含稅)。
井松智能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第一版招股書第157頁介紹“上市公司或企業(yè)集團及下屬企業(yè)向公司采購設備和系統(tǒng)單筆金額在100.00萬元以上的合同”部分顯示,2018年11月23日,井松智能與江西生益簽訂關于“自動倉儲系統(tǒng)設備與廠內(nèi)物流供貨設備”合同,合同金額為4,280.00萬元(含稅),這一數(shù)據(jù)與前文提及的合同金額相差110.69萬元,是因還未確認收入造成的嗎?而265.00萬元(含稅)的增補合同卻沒有出現(xiàn)在井松智能披露的“上市公司或企業(yè)集團及下屬企業(yè)向公司采購設備和系統(tǒng)單筆金額在100.00萬元以上合同”的列表中。

(截圖來自2021年6月29日公示的招股書)
對比井松智能與客戶玫德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玫德集團”)簽訂合同的信披,關于臨沂三期建設項目,井松智能披露了四個簽訂的合同金額(含稅)在100萬元以上的合同。2020年5月13日,玫德集團下屬的玫德集團臨沂有限公司(下稱“臨沂公司”)與井松智能簽訂金額338.00(含稅)的合同,采購鐵水輸送線系統(tǒng)。其后,又于2020年9月14日,臨沂公司與井松智能簽署金額131.00萬元(含稅)的鐵水輸送線系統(tǒng)增補合同,采購冶金葫蘆。井松智能是信披玩“雙標”還是出現(xiàn)了遺漏,在此處忽略了客戶江西生益的金額達265.00萬元(含稅)的增補合同。

(截圖來自2021年6月29日公示的招股書)
2021年11月25日,上交所公示了井松智能的招股書(上會稿),《壹財信》發(fā)現(xiàn)招股書頁數(shù)較上一版進行了縮減,也刪去了關于“上市公司或企業(yè)集團及下屬企業(yè)向公司采購設備和系統(tǒng)單筆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合同”的相關內(nèi)容。
董秘參股公司沿用企業(yè)商號
截至本次發(fā)行前,井松智能擁有兩家控股子公司和一家分公司。報告期內(nèi),井松智能退出了對兩家參股公司的投資。
其中一家參股公司是北京井松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北京井松”),成立于2016年3月23日。在北京井松成立初期,井松智能曾是控股股東,出資占比為51%,另外四名自然人股東是何新征、鄭冠林、程詩斌、陸洋,均是2015年從井松智能離職的銷售人員。井松智能設立北京井松的目的是為公司打造一個銷售平臺,承接智能物流系統(tǒng)項目。
2016年9月,井松智能轉讓持有的北京井松部分出資額給朱祥芝,出資占比降至33%,朱祥芝的出資占比為18%,當時在井松智能任職財務經(jīng)理。
由于北京井松的運作未達到預期,井松智能2018年1月退出。截至目前,前員工何新征成為控股股東,出資占比為95.70%,另外四名股東朱祥芝、鄭冠林、程詩斌、陸洋的出資占比為1.80%、1.50%、0.50%、0.50%。朱祥芝目前在井松智能擔任董事、副總經(jīng)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多個職務。
報告期內(nèi),北京井松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482.76萬元、68.97萬元、335.59萬元、144.27萬元,凈利潤6.41萬元、-14.06萬元、14.34萬元、-1.04萬元(以上財務數(shù)據(jù)未經(jīng)審計)。
報告期內(nèi),北京井松的主營業(yè)務收入主要為自動化設備銷售收入。但是井松智能及子公司未與北京井松發(fā)生業(yè)務及資金往來。
《壹財信》研究中發(fā)現(xiàn),合肥天特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合肥天特”)的部分股東與北京井松的部分股東重名。根據(jù)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合肥天特成立于2013年7月31日。2017年8月22日,合肥天特的注冊資本由500萬元增加至2,000萬元,股東由張艷、何新征二人變成張艷、鄭冠林、何新征三人。鄭冠林、何新征二人與北京井松的兩名股東重名。
同一日,合肥天特的經(jīng)營范圍進行擴充,也是聚焦在智能物流賽道。股東同名是巧合嗎?

(截圖來自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井松智能曾參股的另一家公司,杭州智行達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杭州智行達”)在成立初期使用的公司名稱為“杭州井松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設立時間也在2016年3月。井松智能出資占比達51%,其余股東則是方曾兵、朱守俊、馮官鼎、林森、周鮮宏五個自然人。上述五人當時在井松智能做銷售工作,之后陸續(xù)從井松智能離職。
井松智能設立杭州智行達是為其打造一個銷售平臺。因杭州智行達發(fā)展不理想,井松智能出資占比逐漸降低,2019年12月轉讓出資退出。目前,杭州智行達的股東只有方曾兵和朱守俊兩人。2021年3月29日,杭州智行達還進行了公司名稱變更,不再使用“井松”商號。

(截圖來自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井松智能曾經(jīng)參股的兩家公司顯然“不同命”,北京井松依然可以冠著“井松”商號,會不會出現(xiàn)“掛羊頭賣狗肉”的場景呢?
面對即將來臨的上會大考,上述井松智能的信披工作或應該引起關注,《壹財信》將繼續(xù)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