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 作為整體的價值基元形式
從休假中歸來的up開始繼續(xù)填坑

在前兩個小節(jié)中,馬克思介紹了價值的兩種基元形式:相對形式和等價形式?,F(xiàn)在我們能看出來,這兩個形式其實是兩種解讀價值表達式的方式,都是在講一件商品與另一件商品之間的交換關系,或者說價值關系?;蛘哒f,一件商品的價值,一定是通過和另一件商品的交換來表達的。因此馬克思在這里特意講到:“When,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chapter, we said, in common parlance, that a commodity is both a use value and an exchange value, we were, accurately speaking, wrong. A commodity is a use value or object of utility, and a value? 在本章開始時,我們在一般意義上的說,一件商品同時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精確的來說,我們講錯了。一件商品同時有使用價值,和價值”。馬克思這里故意留到分析完價值的表達形式再來說這話,是為了讓我們能在有了足夠的知識后,自主分辨出“價值”和“價值的表達形式”的區(qū)別。從而順利的理解“價值”與“交換價值”的區(qū)別。但馬克思后面也講了,這只是為了一個精確的定義,混用這兩種定義其實沒什么影響,它們都只是抽象定義而已。畢竟價值只能在交換中體現(xiàn),因此我們平常熟悉的商品價值其實就是交換價值。我們不用買每件商品都去計算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即便算了,我們還是不知道買件商品要花多少錢。
接下來,馬克思還要明確一點:“the form or expression of the value of a commodity originates in the nature of value, and not that value and its magnitude originate in the mode of their expression as exchange value? 商品價值的表達形式來自于價值的本質(zhì),而不是說價值以及其度量來自于交換價值形式”。而這一點,經(jīng)常被重商主義者和自由貿(mào)易主義者混用。重商主義者特別強調(diào)價值表達中的質(zhì)的一面,最終就到了價值的等價形式,而終結于等價物的最高形式——貨幣。至于現(xiàn)代的自由貿(mào)易主義者,他們則是重視價值的相對形式中量的一面。對他們來說,價值與價值的度量都不復存在,他們關心的只有商品之間的交換關系,或者說,就是每天的價目表。通俗一點來講,重商主義盛行是自大航海時代以來的傳統(tǒng),其終極目的是屯有大量的金銀(貨幣),認為這樣就能增加國家財富。大航海的目的就是從海外劫掠金銀及貴重商品帶回本國,在國際貿(mào)易上追求貿(mào)易順差,出口商品賺錢,限制進口以及別國賺取本國貨幣。至于自由貿(mào)易,則是亞當斯密的理論,認為商品自由流通才會更好的增加財富。著名的論斷是“關稅壁壘會讓我們富有(指當時英國主流的重商主義),但開放關稅的自由貿(mào)易會讓我們更加富有”。相對于重商主義這無疑算是一種進步,但對于價值的認識依然是片面的。
在一個價值表達式A=B中(暫且先省略數(shù)量關系,而且畢竟一對一交換也很常見嘛),商品A是作為一種使用價值而出現(xiàn),而B只是代表價值。這種使用價值與價值同時在一件商品之中的內(nèi)在矛盾,由于兩種商品的交換而最終外顯。被尋求價值表達的商品(也就是商品B,等價物,用來表達另一件商品的價值),在外表上是以使用價值的形式出現(xiàn)的;至于價值要被表達的商品(商品A,尋求價值的相對形式來表達自身價值),它外在的表現(xiàn)形式卻是交換價值。 這里,我們就可以看到價值和使用價值這兩個在同一件商品之中的矛盾,最終表現(xiàn)了出來。
每件勞動產(chǎn)品都有使用價值,但只有在社會發(fā)展的某些特定歷史階段,產(chǎn)品才變成了商品。這個歷史階段就是當花費在一件產(chǎn)品上的勞動力最終成為該商品的一個客觀性質(zhì)——價值——并得以表達的時候。這也就是說,價值的基元形式同時也是隨著勞動產(chǎn)品歷史性的成為商品時出現(xiàn)的一個基礎形式。而隨著商品的發(fā)展,價值形式也隨之發(fā)展。當我們看到價值的基元形式時,我們就會想到(由于我們已經(jīng)有了現(xiàn)代的知識),這只是一個基礎而已,它還要經(jīng)歷多次進化,才會成熟至如今的價格形式。
當我們用商品B來表達商品A的價值的時候,我們只是把商品A的使用價值和價值分離,然后將A置于和單一商品B的交換關系里。但這還遠不能表達A與其它所有商品的價值關系。但由于有了價值的基元形式,我們知道了A的價值可以用任意另一件商品B來表達。因此我們可以列出一個表,寫出A與其它所有單一商品之間的交換關系。這個表的唯一限制就是商品種類(商品有多少種,我這個表就有多長)。而最終,我們就會得到一系列不同的商品A的價值表達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