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光之科技公司與張偉及中熵科技公司關系的事實陳述二
光之科技公司決定將2021年2月22日張偉向公司董事長李永武提出辭職時雙方在公司辦公室的談話錄音記錄公布,此錄音將澄清若干最重要的事實。光之科技再次重申原則立場:不煽情、不編織、不貪人之功以為己有;陳述事實、揭露真相,堅信在事實證據面前謊言是不堪一擊的。
談話重點抄錄如下:
一、00:03-01:10,張偉提出辭職的理由為回學校做科研,(光之科技公司事后從網絡獲悉,張偉實際行為是前往邳州簽約,隨后將光之科技(徐州)有限公司變更為中熵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二、01:38,張偉承認光之科技公司足夠對得起他;
三、01:58-09:33,張偉聲稱徐先勇(張偉的同學,當天提出辭職、當天離京,不做任何工作交接)的惡意離職是其個人行為,并表明了不會從光之科技挖人的態(tài)度(事實上不僅徐先勇、還有張偉的前同事王鵬、王剛,由他招聘的王夢海皆在短期內以各種理由辭職,都去了中熵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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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09:33,張偉承諾會做一個月時間的工作交接(事實上張偉第二天便離開公司,從此杳無音信,之后公司發(fā)郵件催其回公司辦理工作交接,張偉未予理睬);
五、12:05-15:01,張偉承認構成光之科技技術核心的智慧之熱體系的各個要點都是源自于李永武提出的構想(事實上張偉本人的專業(yè)和經歷與建筑及清潔采暖此前從無任何交集,張偉在光之科技的半導體制熱技術體系的研發(fā)工作中真實的角色是執(zhí)行者而非發(fā)明者);
六、17:22,張偉再次重申不會從光之科技挖人(事實與其承諾完全相反,如前所述是大挖墻腳);
七、20:19,張偉承諾本周去丹陽(江蘇)出差,與潘詠華一起去對接某項業(yè)務,一定會做好(事實上張偉次日前往邳州,既不辦理工作交接,更不踐行出差丹陽的諾言)。
八、23:00,張偉離職帶走了幾項(共計5項)屬于光之科技昆山公司的專利,因公司當時未完成注冊,申請的專利暫時掛在他個人名下。(迄今未歸還公司)。
九、28:54,李永武寄希望張偉:兄弟一場,好說好散,(張偉)仍然是光之科技神圣的一員,希望珍惜光之科技。張偉答復: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