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罪如何爭取緩刑不起訴
法律關于開設賭場罪的處罰規(guī)定: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涉嫌犯開設賭場罪若是想要爭取檢察院不起訴,需要向檢察院提交相關證明自己滿足不起訴條件的材料。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也可以不作出起訴決定,在確認犯罪嫌疑人有上述情形之一后,還必須在犯罪情節(jié)輕微的前提條件下才能考慮適用不起訴。即人民檢察院要根據(jù)犯罪嫌疑人的年齡、犯罪目的和動機、犯罪手段、危害后果、悔罪表現(xiàn)以及一貫表現(xiàn)等進行綜合考慮,只有在確實認為不起訴比起訴更為有利時,才能做出不起訴決定。
真實案例:
2020年11月開始,被不起訴人鄧某某在劉某某在“**APP”創(chuàng)建的賭博聯(lián)盟中設立親友圈開設網(wǎng)絡賭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2月4日鄧某某先后組織了數(shù)十名參賭人員,以打麻將、數(shù)刀等賭博方式進其親友圈進行賭博。經(jīng)鑒定,鄧某某共非法獲利19127元。
2022年5月31日,被不起訴人鄧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2022年7月11日,鄧某某將非法所得全部退繳。
檢察院認為,鄧某某開設賭場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鑒于鄧某某系從犯,同時系自首;鄧某某將非法獲利全部退繳,具有悔罪表現(xiàn);同時,鄧某某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綜上,鄧某某犯罪情節(jié)輕微,決定對鄧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鄧某某退繳的非法所得(未隨案移送)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nèi)向本院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