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殺夜談:使用流程(上)

上一次寫基本概念,寫周處專欄的時候引申的。這一次則是從新服修改的辛毗那里引申。

前言
本文將以規(guī)則集為基礎,用平實易懂的語言解讀使用一張牌會涉及的時機。
為了方便閱讀,本文不會將使用所有牌的流程像規(guī)則集那樣整合到一個使用體系中(并不是當代愛因斯坦,不搞大一統(tǒng)理論)。
整合起來雖然準確,但不方便查閱。有時候我只想知道延時錦囊使用,但是穿插了一大堆增減目標什么的,看著也很煩。

目錄
零、先導片(本期)
一、裝備牌的使用(本期)
二、延時錦囊的使用
三、基本牌的使用(除【閃】外)
四、普通錦囊牌的使用(除【無懈可擊】外)
五、【閃】【無懈可擊】的使用
六、彩蛋(可能有可能沒有)

第零部分、先導片
何為使用一張牌
★使用一張牌,即發(fā)揮一張牌描述的效果。
★使用結算過程中,結算的其實是一張?zhí)摂M牌,只不過虛擬牌往往會有對應的實體牌。
☆若虛擬牌信息與對應的實體牌信息不同,則稱為“轉化”。
☆若只有虛擬牌而沒有實體牌,則技能描述中稱為“視為使用”。
★使用流程中,實體牌(若有)會置入處理區(qū)。
☆這些實體牌可能會因為技能的影響而中途離開處理區(qū),但是這并不會影響虛擬牌的結算。
★使用結算結束前,若實體牌還在處理區(qū),則將之置入棄牌堆。
何為需要使用牌
●需要使用牌的原因
1.出牌階段,你可以使用牌。(此處“出牌階段”僅指出牌階段內的空閑時間點)
☆用來使用牌的階段,所以才叫出牌階段。在這個階段,你可以比較自由地主動使用牌。
2.除上述時機外,使用牌都需要被動觸發(fā)某個條件。例如武將技能要求或者卡牌效果要求。
☆例如:圖南可以讓其他角色在回合外使用牌;使用錦囊牌之后可以讓其他角色使用【無懈可擊】等。
●使用合法性
★在合適的時機,只有同時滿足下列三個合法性,才能合法使用牌。
1.規(guī)則合法性:一名角色的判定區(qū)里,同一牌名的牌至多各存在一張。
2.距離合法性:殺、順手牽羊、兵糧寸斷。
3.目標合法性:空城、帷幕、同疾。
★某些技能可能會無視其中的若干合法性,那就以技能為準。畢竟技能>規(guī)則。
●不能使用牌
滿足最上面需要使用牌的條件,但是無法使用牌。主要原因除了不滿足三大合法性檢測,還有次數限制。
★次數限制只有兩個:出牌階段限一次的【殺】和每回合限一次的加傷【酒】。
★實戰(zhàn)中的不能使用牌的技能可以簡單分為以下幾個大類:
1.不能使用某類別的牌:如授符(張陵)、內伐(袁譚袁尚)。
2.不能使用某區(qū)域的牌:如雄亂(張繡)、義絕(關羽)。
3.不能使用某顏色的牌(某花色/點數/牌名的牌):如司敵(曹真)、婉嫕(楊芷)、將馳(曹彰)。
★雞肋(楊修)則同時符合1和2。潛襲(馬岱)則同時符合2和3。結果是取交集。
★止息這種使用X張牌后不能再使用牌,是自成體系的。也可以勉強并入“不能使用某區(qū)域的牌”中。
何為使用事件
★大體的時間順序如下:箭頭表示時間順序,括號表示包含關系
需要使用事件→預使用流程→使用流程(使用預結算→使用結算)

第一部分:使用一張裝備牌
★使用裝備牌,不存在“轉化”和“視為使用”。一定會有一張實體牌,并且牌名和虛擬牌相同,并且一定是目標數為1。
★因為比較簡單,所以放在最前面說。
●使用裝備牌的“當需要使用牌時”
1.出牌階段,你手牌里有實體的裝備牌。
2.當滿足技能要求時。

●開始預使用流程
◆聲明使用的牌名
☆即聲明即將使用的牌,例如使用一張【八卦陣】,則聲明“八卦陣”。
◆選擇此牌的目標
☆普通的裝備牌目標就是自己,逐鹿包的贈物目標是其他角色。
◆選擇對應的實體牌
★此時虛擬牌與實體牌建立聯系。
☆例如選擇手牌中的一張【八卦陣】實體牌。
☆現在出了很多從牌堆里使用裝備牌的技能,那么這一步就是選擇牌堆里符合技能要求的一張牌。
☆此時要根據實體牌的信息確定虛擬牌的點數花色牌名等基本信息。
至此預使用流程結束。

●開始使用流程
☆注:從此時開始,可稱“使用者使用過此牌”(例如會不會影響克己發(fā)動)。
☆線上操作相當于主動使用牌的時候點一下確定。
●將實體牌置入處理區(qū)。
☆使用裝備牌都是有實體牌的。
由于牌所在區(qū)域發(fā)生變化,需要暫時中斷使用流程,插入一個移動事件。
移動事件簡單分為三個時機。
◆確定移動的牌:即該裝備牌,例如【八卦陣】。此時也要確定牌移動的路徑。
◆移動前:此時牌處在原區(qū)域,現在這個前提下就是手牌區(qū)(使用牌堆里的裝備牌那原區(qū)域就是牌堆。)
★執(zhí)行移動操作,牌的位置發(fā)生改變。
◆移動后:此時牌處在新區(qū)域,現在這個前提下就是處理區(qū)。
☆注:常見的“失去牌”“得到牌”的描述,時機都在移動后。
☆由于牌從手牌區(qū)移至處理區(qū),滿足“一名角色失去牌”的定義,所以可以發(fā)動連營、屯田、守成等技能。
至此移動結束,繼續(xù)被中斷的使用流程。
●開始使用預結算。有以下7個時機。
☆注:預結算期間,實體牌位于處理區(qū)。
◆聲明使用牌后:對應上面聲明使用的牌名,這個時機對于裝備牌來說沒什么作用。
◆選擇目標后:對應上面選擇此牌的目標。選擇目標是牌離手之前選好的,點確定,牌進處理區(qū),所以現在是“選擇目標后”。
☆這個時機主要用來增減目標(巧說、內伐、短兵等),對于裝備牌來說沒什么作用。
◆牌被使用時:技能描述一般是“一名角色使用XX牌時”,“XX牌”可以是具體的牌名,也可以是一類牌,例如“紅色牌”“錦囊牌”“點數為K的【殺】”等。
☆使用裝備牌,這個時機會觸發(fā)蒺藜、興棹、擢升、OL影兵、蔡邕本人使用黑桃牌的辟撰等。
☆OL智斗三國模式,使用裝備牌時可以使用【炸彈】。
◆指定目標時
◆成為目標時
☆指定目標時和成為目標時作用都是改變目標,現有體系下和裝備牌沒什么關系。
★此時視為使用者對所有目標角色使用過此牌。例如會影響竊聽和屯江的判斷。
◆指定目標后:此時已經確定牌的最終目標,從使用者視角看是指定。裝備牌只有一個目標,所以比較簡單。
☆和使用裝備牌相關的此時機技能:聯翩、佐定。
◆成為目標后:此時已經確定牌的最終目標,從目標角色視角看是成為。
☆和使用裝備牌相關的此時機技能基本上沒有,對自己使用裝備牌的話都放在“指定目標后”。對其他角色使用裝備牌倒是有可能觸發(fā)薦降。
●由于此牌為裝備牌,故則下一步是將處理區(qū)里的此牌置入目標角色的裝備區(qū)內。同時將其裝備區(qū)內原有的牌(若有)置入棄牌堆。
同上,插入一個移動事件。根據對應裝備欄是否有牌可分為兩類討論。
●對應裝備欄沒有牌
◆確定移動的牌:確定為處理區(qū)里的此牌,同時確定路徑處理區(qū)→裝備區(qū)
◆移動前:此牌處于處理區(qū)
◆移動后:此牌進入裝備區(qū)

●對應裝備欄有牌
◆確定移動的牌:兩張牌同時移動,牌A為處理區(qū)里的此牌,牌B為裝備區(qū)里的原牌。同時確定路徑A處理區(qū)→裝備區(qū),B裝備區(qū)→棄牌堆。
◆移動前:A在處理區(qū),B在裝備區(qū)
◆移動后:A在裝備區(qū),B在棄牌堆
☆移動后,可以發(fā)動旋風、梟姬、屯田等技能。但是原裝備(B)進入棄牌堆屬于“置入棄牌堆”,不屬于棄置,所以不能發(fā)動明哲。
☆兩張牌同時移動,不分先后。就和摸牌階段從牌堆摸兩張牌一樣,兩張牌同時改變區(qū)域。

至此使用預結算結束。
由于是使用裝備牌,所以此牌的使用流程也結束。
★此時虛擬牌與實體牌聯系解除。

●題外話1:使用裝備牌最開始沒有“使用結算結束后”
★“使用結算”指牌按照牌面描述產生作用的相關流程。基本牌和普通錦囊牌有“使用結算”(見下期),延時錦囊牌在判定階段判定后產生作用屬于“特殊的使用結算”(見下下期),而裝備牌并沒有“使用結算”。
★那么許攸的恃才就屬于技能優(yōu)先于規(guī)則的設定,簡稱無敵的本意流。
★所以十周年的許攸時機就做成了“指定目標后”,而移動版(手殺)因為使用裝備牌不經過處理區(qū),導致沒有“指定目標后”。為了滿足設計師本意,只能把恃才裝備牌的時機放在使用流程結束后。
☆技能描述一般用“使用XX牌后”。
☆OL最開始就是抄的十周年代碼,今年才將時機后移。
★但是現在使用裝備牌也有這個時機了。相關技能也很多。

●題外話2:關于移動版(手殺),在此處與OL和十周年服的差異。
★其實最開始,OL使用裝備牌也是不經過處理區(qū)的,鐘繇剛上線的時候使用裝備牌根本沒有佐定時機。在大約17-18年左右,某次更新之后才是現在這樣(也沒有公告)。之后十周年開服也沿用了這一設定。
★移動版主要就是涉及王元姬的技能,現在結算是使用手牌中的裝備牌不算失去牌。和OL曹純使用手牌中的裝備不減繕甲數一樣。
★也不知道是整個體系回歸本心,還是只挑出幾個特例加了補丁。

下期預告:延時錦囊牌的使用

隨便看看,有錯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