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ST實達(600734)再次被立案調查

2023年5月16日,福建實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關于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是公司在2021年重整之后第二次被證監(jiān)會調查。2021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的《立案告知書》。2022年12月7日,公司收到福建證監(jiān)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2號。
蘭迪投資者權益保護團隊提示投資者,ST實達投資者索賠條件(暫定)為:
1)2019年4月30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間買入ST實達(600734),并且在2021年9月17日及以后賣出或繼續(xù)持有而產生虧損。
2)2018年4月12日至2023年2月20日期間買入ST實達(600734),并且在2023年2月21日及以后賣出或繼續(xù)持有而產生虧損。
符合以上索賠區(qū)間的受損投資者可加入索賠。
(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為準)
公司簡介
福建實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5日,于1996年8月8日在上交所上市。主營業(yè)務包括移動智能終端的整機及電池、電源適配器等設備產品的研發(fā)、設計、生產及銷售;智能安防監(jiān)控領域的解決方案集成及項目管理運營。
案情簡介
2023年2月21日,上交所對ST實達(600734)下發(fā)《關于對福建實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2023】15號。
經查明,ST實達存在以下違法違規(guī)事實:
(一)公司2017年年度財務報告虛增營業(yè)收入36,729.73萬元、營業(yè)成本36,729.73萬元,存在虛假記載。
(二)公司2018年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三)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四)公司未及時披露轉讓子公司股權進展情況,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在《關于重整計劃中全資子公司股權對外轉讓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五)消除保留意見所涉銷售回款不實。因公司尚未收回的款項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確定性,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被年審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公司聘請會計師對2020年度審計報告涉及保留意見事項影響的消除進行專項審核,并認為2020年度審計報告涉及保留意見所涉及事項影響已消除。根據(jù)證監(jiān)會查明的事實,公司實際并未收回貨款,消除保留意見的依據(jù)不實,存在虛假信息披露。
2023年5月16日,ST實達(600734)發(fā)布《關于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投資者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
一、符合索賠區(qū)間的交易明細【在開戶的證券公司營業(yè)部打印,交易記錄需要加蓋證券公司營業(yè)部章;優(yōu)先選擇含有證券余額或剩余股數(shù)字段的對賬單類型】
二、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yè)部章;包含投資者滬深證券賬戶信息(含融資融券賬戶)、姓名、身份證號等】
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細,我們將為您計算初步的可索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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