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德論》作者:卓丘山

儒家倡仁義,而為輕生尚義,守死善道。尚君子而恥小人。故君子德風(fēng),小人德草,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所以風(fēng)行草偃,殺身成仁,是為公也。道家倡無為,以為人生天地間,白駒過隙。損一毫利天下而不與。故言魚相忘于江湖,志在超脫生死,飄渺絕塵,是為私也。儒家為集體之得失守序,道家為私人之桎梏解縛。儒道雖為互異,而并無矛盾。守小義而存大義,既為我而又利他。人莫不貪生怕死,若父母亡命,妻兒失所,國破家亡,則可死生相護(hù),雖身死絕命,亦為大義所趨。人莫不趨利避害,若事以仁處之,人以德向之,雖短褐之衣,藜藿之羹,亦為人所尊,利他亦是為我。
天下向公,奸詐狡偽之徒,陰險(xiǎn)巧舌之輩不為人心所容。事如秦檜,萬俟卨,留夢(mèng)炎,雖幸得善終,而終背負(fù)千載罵名。未得天譴,但得人滅。若其能見今此,得無悔乎?是享一世之權(quán)富?或背萬古之罵名?人心難論矣。蓋夫天下之理,莫不出于人心,人心失德,則死于仁義。向德者生,背德者死,守誠則成,守信則通。詐利者權(quán)享一時(shí),施德者名享萬世。天下之大,莫不以此推之。
標(biāo)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