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的話
最近看了幾則因上訪被勞教的新聞,感到不是滋味。原本想沉默,但心里堵得慌,不得不說幾句。
黑龍江伊春市帶嶺區(qū)一個叫陳慶霞的人,因常年上訪告狀被當?shù)赜嘘P部門強勞18個月,勞教釋放后,安置在一所廢棄的太平間里,被限制人身自由長達3年。2007年,陳慶霞的兒子在當?shù)匦旁L辦去北京接人時走失,至今下落不明,丈夫目前住在精神病院。
另據(jù)解放日報刊載,湖南省永州市有個叫唐慧的婦女,其年僅11歲的小女兒樂樂遭到多人強奸、輪奸,并被弄到一家休閑中心強迫賣淫。被家人找到前的3個月內(nèi),樂樂被迫接客100多次,期間還遭受毒打,導致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且染上了性病。唐慧多次上訪,要求懲處惡人,但有關部門拖了四五年,沒有做出公正處理。等到惡人得到懲處后,永州市勞教委決定對唐慧勞動教養(yǎng)1年6個月。理由是她的上訪擾亂了國家機關的工作次序。
嗚呼!作為國家機關,竟把老百姓的上訪視作洪水猛獸,動不動以妨害國家機關的工作次序為名,限制其人身自由。
所謂妨害公務罪,法律有明文規(guī)定,那就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依法執(zhí)行職務。而上述兩位都是女流之輩,她們是單槍匹馬上訪,反映的是正當?shù)脑V求,她們沒有一刀一棒,沒有使用任何暴力,也不是無理取鬧。她們之所以多次上訪,是因為主管部門久拖不決。難道上訪次數(shù)多,也構成犯罪?
仍然,由于主管部門久拖不決,受害人心里壓抑,在反映訴求時,情緒上可能會有所失控。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多理解,多包容,多撫慰。而有些當官的,辦公樓造高了,辦公室寬敞了,官架子大了,離老百姓也越來越遠了。他們心里都裝滿了當官的“大事”,至于老百姓的疾苦,無關升遷,就放在一邊。小民如果不識時務,硬要把一些“小事”往他們心里裝,就像踩了兔子尾巴,痛了,就反咬你一口,讓你不得靠近。他們手里有一張王牌,那就是“妨害國家機關工作次序”,輕而易舉地把你關起來。法律成了他們手里的“玩偶”。(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有句俗話,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既然要把他們關起來,當然要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 湖南永州當?shù)卣畽C關提供的信息顯示,唐慧先后七次到湖南省黨代會代表駐地、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大、省公安廳申訴。這個理由似乎很充分。黨代會代表駐地,你連黨員都不是,能隨便進去嗎?人大、法院、公安機關,都是閑人免進的重要陣地,你想去踩地雷?有事為什么不到基層信訪部門去反映?你這樣做,豈不是擾亂國家機關正常工作?說的也是理直氣壯。但仔細想想,如果唐慧第一次申訴時,接待的官員面對受害者,充滿義憤和同情,熱情接待,并承諾抓緊調(diào)查處理,以后又把處理進展及時告知,會有唐慧后邊的6次上訪?這種事拖了四五年不得解決,放在誰的身上都無法忍受。她是相信這些機關能伸張正義才來上訪的,我們能怪罪與她嗎?古代皇帝出巡,遇有草民跪地喊冤,也沒有把他們關起來。我們是人民政府,能忍心把有冤申訴的受害者關起來嗎?
不要說公務人員,就是一般老百姓,總有一顆同情心和正義感。小樂樂遭到如此摧殘,誰看了都心酸和義憤。你是公務員,抑惡揚善,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是你的應有職責。對于小樂樂,你去關心過她、訪問過她、撫慰過她受傷的心靈嗎?不僅沒有,還要把她的母親,多年來為她奔波操勞,苦苦申訴的親人送去勞教,在她們的傷口撒一把鹽。這就是你的黨心?你的良心?我們黨多次說過,心為民所想,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你們身為官員和黨員,遵循過這些教誨嗎?
撇開黨心和良心不說,那些太遙遠了,就說依法辦事吧。官員們是很講法的,我們不能以婦人之心,對官員的正常執(zhí)法說三道四。同情歸同情,違法還是要追究的。但深入了解一下,這些受害者也沒有違法?。【驼f陳慶霞吧,她的丈夫因患精神病,損壞了馬路的欄桿被勞教,她為丈夫的事,屢屢上訪。就算這樣做不對,也是批評、訓誡的事,有必要限制其人身自由嗎?退一步說,對她勞教是依法辦事,但勞教釋放后,為什么還要把她關在廢棄的太平間,限制人身自由長達3年之久?這是符合憲法、刑法、還是勞教條例?公民的自由和人生權利,是最基本的權利,非經(jīng)正常的法律程序,誰也不能剝奪。有些把“違法必究”掛在嘴上的官員,執(zhí)法違法,這不是對依法辦事最大的諷刺?
可悲的還不是上述兩個案例的受害者,而是有些官員,把個人意志凌家于法律之上。在他們眼里,法律是用來裝門面的,我是地方“父母官”,我的話就是法律。有個縣的領導公開揚言,本縣3次非正常赴京上訪者,就勞教。某縣農(nóng)民因舉報村支書侵占退耕還林款未見“效果”,多次上告,被認定“沖擊國家機關”。在檢察機關認定其不構成犯罪之后,有關部門決定對其勞動教養(yǎng)一年。一名80歲的老農(nóng),因多次赴京上訪,被勞動教養(yǎng),期間心臟病復發(fā),醫(yī)生建議住院治療,有關部門卻不同意,一邊接氧氣,一邊拉回勞教所。有個上訪者,因未購買公交車票,有關部門以此為由,將其勞教1年。法治社會,允許如此無法無天嗎?人民民主專政豈能動輒對人民專政?這些官員如此把法律踩在腳下,老百姓不知哪一天,會平白無故無地失去自由,這還是法制社會嗎?公民還會相信政府機關,把政府機關看作公平正義的“青天”嗎?
有些官員往往打著“維穩(wěn)”的旗號,對上訪者予以攔截、拘押、勞教。老百姓上訪,果真會造成社會不安定嗎?我持否定態(tài)度。社會穩(wěn)定,靠的是黨的陽光政策,國家法制的健全,老百姓安居樂業(yè),有尊嚴地活著。強行壓制,是換不來安定的。相反,物極必反,狗急還要跳墻呢!梁山泊108個英雄好漢,原來生活好好的,那個不是被逼上梁山,起來造反的?強壓,只會造成社會動亂。一些官員迷信手中的權力,認為我就是如來佛的手,我有緊箍咒,容不得你亂蹦亂跳。要知道,火山埋了幾千年,還要爆發(fā)呢??繌妷褐粫鸱磸?,是壓不出穩(wěn)定的。
如何善待老百姓上訪,這是各級組織和干部需要認真思考和對待的一個問題。中國的老百姓其實是很容易滿足的。有誰吃飽了飯撐得,不在家好好待著,而要千里迢迢去上訪呢?他們大多是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下級組織解決不了,希望得到上級組織的支持。作為一級組織,應當認真聽取,積極幫組解決。有些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耐心解釋,熱情安撫。如果干部真正能做到“心為民所想,情為民所系”,多數(shù)上訪者是通情達理的。當然,林子大了,各種鳥都會有。上訪者中,肯定也有無理取鬧的。對這些人,只要不違法,也不能隨意地攔截和拘押,剝奪他們的人生自由。
十八大以后,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民形象博得了人民的稱贊。他們認為,人民群眾的事無小事。希望各地的“父母官”也都能做到親民,愛民,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為人民解憂,讓上訪被拘的悲劇不要再重演。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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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的話的評論 (共 57 條)
絕情谷-養(yǎng)心齋:法治、德治缺一不可,國家層面應該完善制度,切實的用好法律,也應該提高領導者的思想政治水平,民眾既要知法守法,也應該自覺的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于害群之官,就要人人喊打,多多監(jiān)督!自由是人之本性,只要合乎法律與道德標準,就應該得到承認、維護,讓人民群眾能夠有尊嚴的活著,就必須給人民群眾松綁,讓民眾有更多的決定自己命運的正當權力,而不是由某些實體決定民眾的命運,中國人已經(jīng)被綁架得太久了,一些不合理的東西必須因時而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