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軍:“135條整改措施”需從嚴落地生根
6月22日,云南省委召開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云南省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動員會。會前,省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整改方案》,從4個方面提出135條具體整改措施,并將對22個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明確了責任領(lǐng)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6月26日 中紀委網(wǎng)站)
按照慣例,中央巡視組每到一個地方,發(fā)現(xiàn)問題幾乎成為必然。每十一巡視組對云南省巡視,同樣也是碩果累累,在收到反饋意見之后,該省直接列出了135條具體整改措施,以對癥下藥,將巡視出的問題全部消滅干凈。
然作風問題往往都是“頑疾”,整改起來很容易,但要長期堅持卻困難,“老毛病”隨時可能反彈。而且,對明確了責任領(lǐng)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的《整改方案》,固然讓人無刺可挑,但這些措施如何落實到位,取得成效,恐怕并不是一件易事。
畢竟,以文件應(yīng)付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早已不是新鮮事。不管是前段時間8省區(qū)31萬字環(huán)保問題整改方案,還是這次黨風廉政問題135條整改措施,最關(guān)鍵的還是看相關(guān)部門如何落實到位,僅靠自覺是遠遠不夠的。
一方面,作為整改地區(qū),要加強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不能片面認為《整改方案》出爐,責任落實到部門就萬事大吉,一定要經(jīng)常過問,加強協(xié)調(diào)處理整改過程中的困難和阻力,并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部門按照整改進度有序推進,避免整改方案停留于紙面上。
另一方面,紀檢部門要加強整改“回頭看”,對已經(jīng)明確的反饋問題,逐一查看整改效果,形成倒逼效應(yīng),確保整改單位確實能動真動格解決問題。同時,查看在整改過程中,是否有新的問題出現(xiàn),避免“按下葫蘆浮起瓢”,作風病不斷演變穿“新衣”。(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作為整改地方,要層層壓實責任抓整改,落實“一把手”負總責,各責任領(lǐng)導和責任單位各負其責,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唯有如此,才能確保整改任務(wù)“不懸空”,進一步提升干部隊伍形象,增強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本領(lǐng)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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