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基層“微腐敗”,更需要標本兼治
5月17日,成都市紀委通報了2起“微腐敗”典型案件,一起是都江堰市青城山鎮(zhèn)干部鄧學林、王璇騙取拆遷補償款問題,另一起是金牛區(qū)茶店子街道育苗社區(qū)個稅代征員周利蓉收受“好處費”違規(guī)提供個人完稅憑證問題。近年來,成都市持續(xù)推進正風反腐,尤其在嚴查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方面取得重要成效,黨風廉政建設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成都市第十三次黨代會提出,“持續(xù)用力標本兼治,多元化組合式治理‘微腐敗’”。(成都商報 5月20日 )
為何基層干部多出現(xiàn)“微腐敗”?作為基層干部,黨的執(zhí)政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執(zhí)政基本路線是群眾路線,開展群眾工作最終端的行政單位就是鄉(xiāng)鎮(zhèn)一級,是最接地氣?!吧厦媲l線,下面一根針”,廣大基層干部處在改革開放和經(jīng)濟建設的第一線,直接接觸農民群眾?;鶎宇I導干部面臨的工作生活環(huán)境復雜瑣碎,最容易受不良社會風氣的“同化”,又反過來引領社會風氣往“歪方向”發(fā)展,出現(xiàn)問題的概率很高。因此,一些“微腐敗”現(xiàn)象就凸顯出來。這些行為嚴重違背了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損害了干群關系。“一葉知秋,見微知著”、“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梢姡鶎痈刹渴侨绱说闹匾?,在黨和群眾之間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是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者和執(zhí)行者。
遏制基層干部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首先加強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素質。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作風教育和紀律教育,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紀律意識和廉政意識。及時給他們打“防疫針”、敲“警示鐘”,提高“免疫力”;其次是要健全各項制度,強化干部管理。要從群眾普遍關心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入手,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都應采取一定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群眾公開;再次是要加大查處力度,嚴格依法辦案。嚴肅查處那些以權謀私、貪污受賄和與民爭利、侵犯民利的案件,對問題干部及時進行教育、提醒、挽救;對問題嚴重、屢教不改的干部,要堅決依法撤換或查處。
同時,警惕“小權力”滋生“大腐敗”,對那些處于基層管人、管財、管物的關鍵崗位要切實強化監(jiān)督和制約。從制度入手,把“小權力”一樣關進鐵籠里,防止其變異腐化;從監(jiān)督入手,把“小權力”暴露在群眾的眼下和正義的陽光下,才能斬斷基層干部罪惡的雙手,才能更好的為人民服務、為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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