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咋又成“當頭炮”?
“簡政放權”咋又成“當頭炮”?
2017年國務院的第一次常務會議,李克強總理部署的“當頭炮”,依然是“簡政放權”。(1月4日中國政府網)
新年伊始,簡政放權再次成為李克強總理部署的“當頭炮”,何以如此?眾所周知,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推進簡政放權改革的力度在不斷加大,從中央國家機關到地方各級機關的簡政放權依次展開,有序推進,數(shù)年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
“簡煩除苛”根治“奇葩證明”。曾幾何時,幾乎每一個出入社會的人都會遇到“奇葩證明”的刁難,為了辦一個證明,在各個地方、不同部門之間來回跑,蓋了一個又一個章,本來一天甚至一小時就能辦好的事偏偏要硬生生的拖個十天半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如此不作為、亂作為,既耽誤了群眾辦事,傷害了群眾利益,又影響了行政效率,極大的增加了行政服務成本,更破壞了政府的公信力,離間了黨群關系和干群關系。為了證明證明的證明,甚至要背棄做人處事的根本原則,屈從“蒼蠅”的刻意“勒索”,被各種證明的復雜流程和手續(xù)反復“折騰”。
事實上,行政審批事項權力過度集中于某些部門,或分散于過多的部門,都會在某種程度上導致行政效率的低下。而監(jiān)管機制的不健全甚至缺乏,就必然形成權力尋租的空間,最后受害的莫過于事事處處有求于權力部門的企業(yè)和群眾,但政府的公信力也會由茲受到破壞。行政審批機制制度的僵化束縛了社會發(fā)展的活力,也導致腐敗的滋生。目前,經濟社會發(fā)展已經進入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尤需激發(fā)內在活力,破除機制體制障礙,讓改革為創(chuàng)新發(fā)展釋放持續(xù)的“紅利”?,F(xiàn)實的情況是,目前的行政審批機制仍存在著很多過時的、制約經濟發(fā)展和行政效能提升的制約,而簡政放權的目的就在于通過破和立的舉措,建立高效率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為企業(yè)減負,為群眾提供更大的便利和服務價值。
“簡政放權”咋又成“當頭炮”?數(shù)年以來,國務院開年的第一次常務會議,李克強總理的“開頭炮”似乎總是眾人熟知的“簡政放權”。李克強總理緣何如此重視簡政放權?其實只要聯(lián)系當前的大背景,則不難發(fā)現(xiàn)其中的邏輯關系。當前正值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更是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深化簡政放權改革,就是在為各方面的改革破除體制機制束縛,營造健康制度環(huán)境,激發(fā)內生活力,釋放改革“紅利”,推動服務政府建設,推進高效能權力運行機制的建立,為全面建成小康、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強大的驅動力和機制制度保障。( 文章閱讀網: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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