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朋友圈辯論——發(fā)生于“雷洋案”涉事派出所副所長被批捕之后

(我的微信朋友圈)——我不是法醫(yī)界的,我只具備粗略的病理學知識。但可以推測雷洋臨死前的遭遇。他被捆綁住雙手并遭受踢踹腹部的兇猛攻擊,呼號求救過程中,嗆入自己的嘔吐物。胃液反流的原因是腹部遭到了恐怖暴力;而死亡的愿因是反流胃液嗆入呼吸道引發(fā)的窒息。誰還說雷洋是“罪有應(yīng)得”?不管怎么樣,一個“副所長”和一個“輔警”已經(jīng)被批捕。批捕。批捕。。萬歲,善于質(zhì)疑的勇士們。給你們點贊?。ò桌颂咸欤?/p>
(某同學的辯論)——嫖娼罪不該死,錯在暴力抗法,太不把警察當回事。在民主的美國,當時情形警察可以直接開槍解決問題,根本不需要尸檢。
(我的反辯論)——美國警察是畜牲,中國警察也應(yīng)該是畜牲嗎?這幾個警察在“約束”雷洋的過程中受傷了嗎?暴力抗法在先而“捆綁”施暴在后。我就不信,美國警察執(zhí)法時可以不受法條的約束,見誰不順眼就一槍干死人家。分明是現(xiàn)場施暴警官心胸狹隘,打人施虐成性,人格扭曲。犯下如此過失,難道不是喪失職業(yè)操守的表現(xiàn)??這種人堂而皇之地攜帶著武器招搖過市,反而會使老百姓感到很不安寧!我問你,他們愛憎分明嗎?如果經(jīng)查實“釣魚執(zhí)法說”成立,那么就是跟足療店相互勾結(jié)。你還會相信他們愛曾分明嗎?這樣的人給你執(zhí)法,你會放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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