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因心情,可笑又可悲
街道辦會計(jì)因離婚心情不好貪污670余萬,花百萬整容。(2016年02月25日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心情不好成為貪污違法的理由,實(shí)在是可笑又可悲。法是制度,是規(guī)范我們言行舉止的規(guī)程,豈能因個人喜好而違背,只要違法,任何理由都顯得蒼白無力。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方針,法能治國豈能治不了人。對上述新聞,我以為什么心情不好這說完全是借口,素質(zhì)低下、法律意識淡薄才是根本。作為國家干部,我行我素,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不擇手段,損害人民的利益,對法治心存僥幸,最終的結(jié)果可想而知。
十八大以來,依法治國早也深入人心,打老虎拍蒼蠅大快人心,但總有一些干部心存僥幸,又特別是一些基層干部,總以為天高皇帝遠(yuǎn),事不關(guān)己。作為國家公職人員,必須要有一顆公心,更要學(xué)法、懂法、守法,需知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依法為政,方得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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