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的貪腐辯解,折射“法治”的缺失
近日,新華網刊登了一篇官員在法庭上的“奇葩”辯解語錄,有打親情牌的“為了重病的母親”,有說工作忙,沒時間退還的,更有甚者居然說出“不收,有可能導致項目夭折,成為人民的罪人”如此可笑的言語。領導干部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領頭雁,理當自覺學法、懂法、守法,卻在依法審判的國家機關法院表現的如此荒唐,折射出我們的“法治”仍然停留在文件上、口號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道路還很漫長。
“社會風氣就是這樣,自己受賄也是被動的”,“人家含淚相送,不收就不對不起他們”,這是典型的人情大于法,是社會現實的真實寫照。小孩上學,得找個人走“后門”;到醫(yī)院看病,得托關系排個號,安排個好醫(yī)生;買套房子,還需要找“朋友”少點錢。人民日常生活被人情所束縛,以致于造成“關系就是生產力”這樣極其錯誤的觀念。官員也是群眾,如果不加強學習,豐富文化內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念,就分不清是與非,對與錯,極易在“人情世俗”的旋窩中越陷越深,良成大錯。同時,官員本身也是群眾學習效仿的榜樣,是社會風氣的帶動者,上梁若是不正,下梁必歪,長此以往,“人情”必將大行其道,“法治”必將消身匿跡。
鄧小平曾說過:“越是高級干部子弟,越是高級干部,越是名人,他們的違法事件越要抓緊查處,抓住典型”。官員不帶頭爭做法律明白人,反而“奇葩”的表現的對法律的無知,是拖“全面依法治國”的后腿,幫倒忙,必須加大查處力度。貪腐,說到底是價值觀念的扭曲,“奇葩”的辯解是部分干部疏于學習,理想信念滑坡的真實反映?!傲濉逼辗?,領導干部、國家機關是普法的主體,不學法如何懂法,不懂法怎么普法,官員能說出如此奇葩的貪腐辯解,可見干部學法完全是“形式主義”,“法治”仍然是口號,依法治國道路還很漫長。實施依法治國戰(zhàn)略,是國家文明強盛、長治久安的必經之路,道路漫長,需要各級官員帶頭示范,發(fā)揮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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