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記三嘆(之三)
三、傳記之魂
真實是傳記之魂。
史學家胡適說:“傳記的最重要的條件是紀實傳真?!?/p>
對傳記文學頗有研究,朱文華教授認為:“傳記作品的處理對象即載荷內(nèi)容而言,從根本上屬于歷史學的課題,因而這種內(nèi)容上的特殊性和限定性,決定了傳記作品的本質(zhì)屬性應當也只能歸入史學范疇?!币虼怂J為:“傳記作品的寫作必須貫徹歷史科學所必須遵循的事實與材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原則,而不能望文生義地受文學的誘惑而作任何虛構(gòu)、想象、夸張、編造。”
與朱文華教授持相同觀點的宗道一先生對此有一貼切的比喻。他說:“傳記文學作品好象是一棵樹,史實的真實與文學上的渲染就象是樹干與樹葉的關系。先要有史實的基礎,其次才能談到文字的錘煉和背景的描述。”因此他堅持認為“傳記文學不能虛構(gòu),虛構(gòu)不是文學性,傳記文學的文學性只能體現(xiàn)在文筆上,也就是對文字的講究。只有建立在史實的基礎上,傳記文學才有生命,才有讀者,也才能經(jīng)得起歷史的檢驗?!?/p>
傳記文學奉真實為生命。傳記文學所要求的真實,不但是史料的真實,而且要以真情表述人物歷史的真實。不虛情、不矯情,而是要真情。從這個角度說,傳記文學最困難的還不是史實的真實(因為它畢竟是史料的鉤稽和考訂方面的工作),而是如何準確、深刻地傳出人物的真情,即揭示傳記對象的性格、心理和舉止言行的風貌。這都是史料所不能簡單記述和表達的,它需要作者的敏銳度和藝術的把握,把握人們難以窺見的、隱秘于靈魂最深層次的東西。傳記文學的歷史真實和情感真實,都需要真情的筆墨、動情的語言來描述的。有論者甚至說:“堅持傳記文學的歷史屬性,其實際意義在于強調(diào)傳記作品的事實和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的原則。這是關系到傳記文學存亡的大事?!?span style="position:relative;left:-100000px;">(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傳記文學在我國有著悠久而光輝的傳統(tǒng)。這傳統(tǒng)的首要特點就是不虛美,不隱惡,直書實錄。傳記文學首先在總體上應給人以真實感,這是讀者對傳記作家的基本要求,也是作家學者的基本共識。
……
然而,出現(xiàn)在人們閱讀視野里的傳記,卻無處不存在著“虛構(gòu)”,無處不存在著“合情合理的推理和想象”。這里有學者研究所得的一系列結(jié)論為證:
1、《史記》、《左傳》都是體現(xiàn)作者個性的作品
2、《史記》、《左傳》里不乏虛構(gòu);
3、司馬遷的著作,是加有虛擬手法的報告文學;
4、《史記》、《左傳》原本就是一種徹頭徹尾的虛構(gòu);
5、《史記》、《左傳》是一種合情合理的推理和想象;
6、我國的古史歷來以描述為主,為了達到史實的連貫,虛構(gòu)是必須的;
……
在閱讀中,筆者也曾想到,《史記》、《左傳》里那么多人物有細節(jié)、有對話,讀去栩栩如生,一個年代相隔這么久遠的作者對當時的場景難道看見了、聽到了?不虛構(gòu),不做合情合理的推理和想象,這可能嗎?
唐人劉知幾的《史通·惑經(jīng)》篇說:“良史要以實錄直書為貴”,要做到“愛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惡必出”。這是就史家的史書、史傳而言的。傳記文學,特別是傳記小說,即所謂“文傳”,既然不單單是史傳,不是人物與事件的原型復制,而是作家在特定創(chuàng)作動因與審美理想的追求之中的文學化的傳記,當然應該允許,實際上也無法免除某種想象和虛構(gòu),但其主要人物的經(jīng)歷際遇,主要的情節(jié)事件,無疑是應該遵循實錄直書的原則。歷史的場景不是人物傳記的附加物,惟有歷史與個人相溶解,繪出歷史的廣度,才能夠有力地揭示出人物的思想和性格的深度。
曾經(jīng)撰寫過《蔣經(jīng)國與章亞若之戀》、《陳香梅傳》、《最后的貴族·張愛玲》等長篇傳記文學的女作家胡辛,就態(tài)度明朗地認為傳記文學應當允許虛構(gòu),而且傳記文學本身就是“虛構(gòu)在紀實中穿行”的結(jié)晶。她說:“復活歷史便是一種藝術的還原。還原就是想象在時空中往回穿越?!彼嬖V記者,《蔣經(jīng)國與章亞若之戀》中有大量虛構(gòu)的情節(jié),但是讀者都給予認同,甚至有人作為史料引用,這就是因為她的虛構(gòu)是合情合理的。這種虛構(gòu)是傳記作家在紀實的框架中展開想象的翅膀的“低空飛行”,是他們在面對傳主的大量零星資料時必要的剪裁。因此她認為,雖然傳記的“真實”是經(jīng)過改寫了的“文學的真實”,但它同樣還是一種“真實”,而絕不是反真實的胡謅。胡辛說:“我們必須承認,作傳是給人看的。而閱讀傳記的人,只有極少極少的人是為了對傳記進行研究,對歷史負責的;絕大多數(shù)不是為了修史,做學問,而只是為了讀一讀,滿足他們對名人的好奇心,因此,讀者對文學性和可讀性的要求也就要求了傳記作者必須要有所虛構(gòu),否則傳記文學怎么做到好看呢?”
傳記文學到底可否虛構(gòu)?這是一個已被學界廣泛討論的問題,在半個多世紀以前就引起了文學家、史學家們的注意。傳記文學的積極倡導者、著名作家郁達夫認為:傳記要“見得真,說得像”。直到今天,關于這個問題的爭論依然還在進行。在6月24日剛剛閉幕的“第一屆傳記文學國際研討會”上,近百名作家學者濟濟一堂,談到“虛構(gòu)”問題,仍是各持己見,互不相讓。
歸納起來,目前人們對傳記文學能否虛構(gòu)的問題存在著以下三種不同觀點。
第一種觀點:真實是傳記文學的生命,傳記文學是紀實文學的一部分,但對真實性的要求比一般的紀實文學(如報告文學)還要高。傳記文學寫的是真人真事,作品中的人物、事件、言行、交往,都必須與歷史上的或現(xiàn)實中的人物、事件相一致,不允許有半點虛構(gòu),更不允許胡編亂造。如《田漢傳》寫田漢之死,那一天是1968年12月10日,“北京的天氣陰沉沉的,眼看就要下一場大雪”;“陡然間起了南風”,“氣溫升至攝氏零上二度”,“這氣候有些反常”。就這幾句話,《田漢傳》的作者董健請專家查閱了北京的氣象資料,把那一天的氣溫、陰晴,連風向、風速、高空氣壓是多少毫巴都搞清后才寫出來的??梢?,作家在傳記文學寫作中如何嚴格遵循歷史的真實和生活的真實,以確保寫好傳記文學。
第二種觀點,傳記文學既是傳記,又是文學。它是傳記,因此必須遵循真實性原則,即書中所寫的傳主的生平、事跡、關節(jié),都必須符合歷史的真實和傳主的真實,來不得半點虛假。誰要在這方面弄虛作假,遲早要被別人戳穿,受欺世盜名之譏,甚至落得千載罵名。但它也是文學,因此允許在符合傳記性格真實的前提下,虛構(gòu)某些細節(jié),虛構(gòu)某些對話,來突出人物的性格,這樣才能寫好傳記文學。如西漢四年(公元前203年),韓信平齊后,派使者到劉邦那里,請求漢王劉邦立他為“假(代理)齊王”?!妒酚洝肥沁@么描述這一事件的:“漢王大怒,罵曰:‘吾困于此,旦暮望若(你)來佐我,乃欲自立為王!’張良、陳平躡漢王足,因附耳語曰:‘漢方不利,寧能禁信之王乎!不如因而立,善遇之,使自為守。不然,變生?!瘽h王亦悟,因復罵曰:‘大丈夫定諸侯,即為真王耳,何以假為?’乃遣張良往,立信為齊王,征其兵擊楚”。在這段記述里,張良、陳平的“躡漢王足”,對漢王“附耳”低語;劉邦先后的兩種不同態(tài)度,都寫得栩栩如生。后人早就提出,張良、陳平“躡漢王足”和“附耳”低語,誰人所見,誰人所聞,又是誰在當時記載;而劉邦對韓信請求當“假齊王”后的態(tài)度的轉(zhuǎn)變,又是誰人所見,誰人所聞,誰在當時記載,因此認為這是司馬遷的虛構(gòu)。由此可見,為了寫好傳記,虛構(gòu)是可以允許的,但必須符合人物的性格真實。
第三種觀點認為,為了寫好傳記文學,傳記文學中可以虛構(gòu),但傳記文學中的虛構(gòu)和歷史小說中的虛構(gòu)不同。歷史小說《李自成》,可以虛構(gòu)歷史上并無其人的人物,并無其事的事件,只要符合歷史的本質(zhì)真實就行。而傳記文學中的虛構(gòu),必須以史實為基礎,至少要有歷史傳說作根據(jù)?!妒酚洝分杏嘘P劉邦、張良、陳平在韓信請求立假齊王一事件言行的記敘,肯定有虛構(gòu)成分,但這一虛構(gòu)是司馬遷根據(jù)有關這一事件一百年后的傳說創(chuàng)造出來的,仍然有紀實的因素。如同《史記》寫《項羽本記》,敘秦始皇游會稽,渡浙江,項羽和項梁往觀,項羽說:“彼可取而代也?!表椓貉谄淇谠唬骸盁o妄言,族矣!”(意思是:別胡說,否則,整個家族都將被誅戮)這段記敘,可能有虛構(gòu),但司馬遷還是訪問了故老、收集了有關項羽的傳說后,才虛構(gòu)了這一人物對話的。
傳記文學,顧名思義,它是傳記與文學的合壁。筆者認為,倘要踏入這座輝煌的宮殿,而且還要取得成功的話,在多種因素之中,關鍵在于兩個不可或缺的條件:其一,恰當?shù)倪x擇。選擇讀者所關注的(至少是讀者有了解興趣的)傳記對象;其二,對傳記對象的文學化、藝術化的水平。前者是史學,后者是美學。惟有歷史與審美二者的高度融匯與溶合,才會“取悅”和征服今日的鑒別力愈來愈高的讀者。
傳記有“虛構(gòu)”,乃是建立在“真實”基礎上的“虛構(gòu)”;傳記有“合情合理的推理和想象”,乃是建立在“真實”基礎上的“合情合理的推理和想象”。
傳記之魂是“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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