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求無過,如何能當好干部?
遵守規(guī)矩不是無所作為,干凈是為了更好地干事,把握了這里面的辯證法,為官才能走正道,任事才會有實績。“好酒沒得喝了,山珍海味沒得吃了,高檔餐館不敢去了”,隨著轉(zhuǎn)作風(fēng)的深入,黨員干部有種普遍感受——“嚴”。于是有一些人以“要求嚴了”為借口,宣稱“干事就難免犯錯,不干事才不會違規(guī)”,抱著“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心態(tài),為官不為、當太平官的思想有所滋長。于是乎,一些人禮不收了飯不吃了,但該做的事也不做了;一些人平時做敲鐘和尚,遇事當甩手掌柜,敷衍了事、消極怠工。(人民日報,6月10日)
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那些身為人民公仆的官員們身價也水漲船高,靠著手上或多或少的權(quán)利,部分領(lǐng)導(dǎo)干部看人下碟、雁過拔毛,絲毫沒有了當年革命先輩們“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的覺悟,以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wù)”的服務(wù)理念。古有“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的好官,今有“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懶官,為何同是咱老百姓的“父母官”差距就這么大咧?
其實,這種“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心態(tài),可能是國人骨子里“中庸之道”的延續(xù),原本可以詮釋出老百姓的安分守己,但是現(xiàn)在卻用在本應(yīng)“為民做主、為民謀利”的官員身上,就變了味。
中央的八項規(guī)定和整治“四風(fēng)”等行動,各種嚴打嚴查的禁令以及眾多高官落馬的真實案例,讓部分有想法的官員收了手,但是達到這樣的程度遠遠不夠,治病還得要治本。如果僅僅因為中央將對干部的各項要求上綱上線,要求嚴了,干部就開始抱著“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tài)上班,他們不犯錯要么是因為外界風(fēng)聲緊、作案風(fēng)險大,要么是打算在“散懶庸”中混日子,早已沒有了“以民為先”的覺悟,那么這樣的干部要來何用?
只求無過,不能成為好干部,甚至不能是合格的干部,要知道“為官避事平生恥”,不作為也是作風(fēng)問題,庸政、懶政同樣是瀆職。作為黨的領(lǐng)導(dǎo)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脫離了文山會海,遠離了迎來送往,告別了觥籌交錯后,應(yīng)該將時間精力放在抓學(xué)習(xí)、搞調(diào)研、問民情上,輕裝上陣、大力作為,千萬不能渾渾噩噩坐失良機,畏首畏尾自懈其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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