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說真話
曾幾何時,說真話在我們的現(xiàn)實生活中變得如此的堅難,本一件很簡單明了的事情,只要知情者實實在在出來說一句真話就能還原真相的事情,由于人們“明哲保身”的心態(tài)或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關(guān)己”想法作梗,讓一些本很明了的事情變的撲朔迷離。
最近在(事件發(fā)生時間為6月15日,通過舉證,11月22日執(zhí)法部門作出對老人蔣、其兒子龔的處罰,另見報道。) 四川達州市發(fā)生的這樁攙扶老人被賴撞人事件,再一次讓世人感嘆“好人難做”。尤其是被賴撞人的是三個九至十歲的小孩,更叫人憤憤不平,公眾更擔心是這三個孩子心里會留下陰影,影響他們今后的人生觀、世界觀。
好在有三名目擊者勇敢地站了出來作證,表示明確看到老人自己摔倒,而非被孩子撞倒。公安部門據(jù)此判定事件中的老人蔣某系自己摔倒,蔣某與兒子龔某事后的相關(guān)行為屬敲詐勒索,并作出相關(guān)的拘留、罰款決定,終于還三個孩子以清白。雖然這件事情到此還沒有結(jié)束,老人還在為此事申訴。但我們卻從中看到了正義的力量。
除了這三個做好事的孩子,我們還得說說這幾個敢于第一時間能夠站出來作證的“達州好人”,在此案調(diào)查中,起了關(guān)鍵作用。如果不是三位目擊證人的作證,三個小孩就是渾身是嘴也說不清了。
在整個事件中,摔倒的老人蔣某還被她兒子龔某強行送進其中一個孩子家里住下,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就這樣被無辜的攪亂,如果沒有這三個證人,這種局面不知要持續(xù)到何時。
這時,我們就不得不說這三個勇敢的證人,他們能毫不猶豫地出來說話,是一件很大膽、很仗義的舉動,顧慮稍稍多一點,就可能把話咽回去了?,F(xiàn)實生活中,誰知道那摔倒的老人家里是干什么的?誰知道作證會惹來多少麻煩?會不會事后遭遇報復?退一萬步說,這種事如果自己不說,與自己半毛錢關(guān)系都沒有!這么一想,完全可能不敢說話了。因此,很多人碰到這種事情,都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tài),不給自己招惹麻煩的態(tài)度。(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在這里我們就遇到了一個社會公德的問題。你不出來作證,我也不出來主持公道,長此以往,社會公德必然下滑,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信任與幫助就會缺損,就以后當你需要別人幫助時,你就會感到無助、就沒人出來為你說話了——從道理上說確實如此,但對一個特定的人來說,“沒人為我說話”這種境遇存在于推理中,是一種可能性;如果作證帶來的麻煩就在眼前,多數(shù)人會選擇不說話。即使良心上過不去,也會找各種理由寬慰自己。這就是現(xiàn)實中大多數(shù)人根據(jù)現(xiàn)實利益決定自己的行為、而不是根據(jù)邏輯推理來作選擇的原因。區(qū)別在于,有的人會感到選擇的兩難,內(nèi)心會感到痛苦,有的人則沒有什么內(nèi)心矛盾。
在這里我沒有什么權(quán)利去指責任何一個人,因為每一個人在作選擇的時候,他所作出的選擇應該是在特定條件下所必須的,你怎么能夠把自己的世界觀強加于他人呢!
所以我為這三位能勇敢站出來說真話的朋友叫好,是你們給這個社會回饋了本應該有的正常秩序!引用新華社的評論:不讓"善行被訛詐" 一葉障目,還社會以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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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說真話的評論 (共 7 條)
- 福禎 未通過并說 本文事例的引入過于生硬,并且每個事例背后反映的社會現(xiàn)實沒有說清楚,缺乏自己的見解,主題深化不夠。并且開頭過于乏味,前后呼應不完美,沒能給讀者以耳目一新的感覺。 應該以自己想說的問題體為基點,充分加入事實和自己的觀點,步步為營,循序漸進,一層一層的把自己想說的問題寫入思想的中心,并且適當加入吸引讀者的優(yōu)美語句,讓讀者即達到讀者視覺沖擊,有大到讀者的精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