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幸福
幸福是人所共謀的,古往今來無論哪國哪代,亦不論人們采取的手段是崇高是卑劣,是積極是消極,對幸福目標(biāo)的景仰和追求這一點都不會有多大差異,或者說追求幸福生活才是人類生存的真正意義。
什么是幸福?字面上的釋義不外兩種。一是使人心情舒暢的境遇和生活,二是稱心如意。這兩種釋義都很教條,充其量是一紙“今日有售”的招貼,其樣品又不得展示,僅能任人憑空想象或主觀臆斷而已。其實對幸福的理解應(yīng)因時因地而言,沒有臨界,沒有極限,是站在某一個基點對另一個更高端點的仰望,一朝到達了,幸福也就成了新的基點。所以幸不幸福,舒不舒暢,是否稱心如意,自古以來都是相對的,無法衡定,沒有持久性。真正的幸福超前于舒心愜意的境況,而重點體現(xiàn)在對既定目標(biāo)的追求階段,我姑且稱之為“幸福渴望癥”時期。
大概有了對幸福的謀求,人性才不會在滿足中泯滅,人類的祖先也才會在本能的欲念之中創(chuàng)造出種種奇跡,由此推動了社會的發(fā)展和人類的文明進步。就人的本性而言,在饑寒交迫的困境祈盼吃飽穿暖,以此作為幸福的準(zhǔn)則。這一目標(biāo)實現(xiàn)后,繼而很自然地渴望吃的豐盛穿的神彩再住得寬敞舒坦,越往前邁上一個臺階,對幸福目標(biāo)的設(shè)定越可能出現(xiàn)不同側(cè)重,循序漸進的奮斗途徑越發(fā)艱難,對幸福的體會也就更加的親切和充實。
幸福便是無止境的求索和奮進,這樣在艱苦努力中的片刻小憩方會倍感心清氣爽。身后是走過的路,前方是將行將至的路,幸福才會是一個完整的過程。若沉溺于充裕的物質(zhì)基礎(chǔ)而不思搏擊,或君子安貧自甘寂無聊賴,甚至為滿足物欲鋌而走險迷失方向的,縱有一時令人羨慕的表象,所得到的幸福只不過空空如也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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