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的藏獒
李文旺
從2013年6月30日新聞聯(lián)播和焦點訪談關于藏獒傷人的事情,藏獒的可惡已經(jīng)一覽無余了。
對于狗類的討厭我已經(jīng)由來已久,所以兩年前我就寫過《惹不起狗》的文章,現(xiàn)在,我又知道:僅僅江蘇揚州市——————那個不大的城市,還不包括所管轄的地方,2012年藏獒以及狼狗傷人的事件就達到起。六萬啊,這是一個多么大的數(shù)字??;同樣是2012年,在廣州番禺區(qū)——————僅僅一個區(qū)的范圍內(nèi),每一天發(fā)生藏獒或者狼狗傷人的事情就多達三十起,一個月傷人就達到九百起。傷的人是誰?難道僅僅是受傷的人嗎?不,絕對不是,那些受到驚嚇的路人,那些因為家里有被藏獒傷害者或者致死者的家屬,能不是受傷的人嗎?還有,那些藏獒的主人,就算是不被追咬而導致傷亡,但是,咬死別人,藏獒的主人難道能夠逃脫法律的制裁嗎?不可能逃脫的,這些制裁不僅有法律的,還有經(jīng)濟的。
不但如此,藏獒咬死主人的報道也不少,所以,飼養(yǎng)藏獒,說輕了是有百害而無一利;說重了,那絕對是禍國殃民、千夫所指的罪惡勾當。
看了遼寧大慶市藏獒咬死主人的報道,聽著女主人的哭訴,我想起了祥林嫂的哭訴:“我只知道狼在冬天沒有東西吃,才會出來,沒想到春天也有狼…………”在中國,若問近十五年來為害最兇、帶來普遍壞影響的五大事情,我覺得是:販毒吸毒、賣淫嫖娼、法輪功、 傳銷、藏獒傷人。要不是藏獒傷人事件只是近幾年來才漸漸增多的事情,藏獒傷人事件應該是排在五件壞事最前面的。
從這五件最惡心的事情,我突然想起了習近平總書記說過的一句話:不能以改革開放以前的事情來否定改革開放以后的事情,同樣地,也不能以改革開放以后的事情來否定改革開放以前的事情。是啊,至少,在改革開放以前,這些烏七八糟的事情是沒有的。我們并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應該以更高的標準來對我們的社會來一個反思,來一個具體的要求,來一個有錯必糾。(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中國人養(yǎng)藏獒 ,并不是沒有限制的,在一些地方,常常限制在城區(qū)或者三環(huán)甚至四環(huán)以內(nèi)是不允許養(yǎng)藏獒的,既然在三環(huán)以內(nèi)不可以楊藏獒,為什么不干脆對藏獒來一個徹底的鏟除——————所有的地級市以上的城市都禁止養(yǎng)藏獒,甚至來一個更徹底的規(guī)定,全國禁止飼養(yǎng)藏獒,我看即使是這樣,也還是留情的,因為畢竟沒有取締狼狗的飼養(yǎng)啊。
斬草必須除根,為了中國人的生命安全考慮,為了環(huán)境衛(wèi)生考慮,建議國家殺死所有的狼狗和藏獒,并且禁止飼養(yǎng)普通狗和小型狗以外的所有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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