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駕――旅美散記(二十三)
在舊金山,與導(dǎo)游談起“酒駕”,又長了我不少知識,就此單獨成篇。
在美國,典型的酒后駕駛被捕過程是這樣的:巡警發(fā)現(xiàn)一輛汽車行駛不正常,對其叫停。警察摸出手槍,從車后方靠近駕駛員,喝令:“請出示你的駕照、行駛證和保險”。如果他懷疑駕駛員醉酒,他會問:“你今天喝酒了嗎?”然后,他要求駕駛員走出汽車,搜身,現(xiàn)場進行清醒度測試。測試清醒度的方法很多。比如,要求駕駛員背誦字母表;在眼前放一支鋼筆,讓眼球隨其移動;單腳站立、走直線等。如果警察認為駕駛員有醉酒跡象,他還會用酒精測試器對其測試,或者將其帶回警察局測試。按照大多數(shù)州的法律,成年人體內(nèi)酒精濃度超過0。08%即為醉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80毫克)。如果飲酒者不滿21周歲,則不論其體內(nèi)酒精含量,一律逮捕。酒后駕駛者被捕后,會暫時關(guān)押在警局先等其清醒,然后警方會根據(jù)其是否初犯、是否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是否有駕車逃逸等行為,決定起訴。如果是初犯,會以輕罪起訴,收到罰單后,需按期到法庭接受審訊;若是再犯,則當(dāng)場吊銷執(zhí)照,并入獄一年;而對造成生命傷害的酒駕,以二級謀殺罪起訴,最高可適用死刑。
美國政府認定酒后開車的血液酒精濃度標準更是日趨嚴格,從0。08%降到0。05%,有的州甚至嚴格到0。01%。嚴厲的交通執(zhí)法讓美國人聚會時很少喝烈酒。從1993年至今,美國每萬輛車死亡率已降到1。7(中國則高于9),在這方面,美國走在了我們前頭。
作為“車輪上的國家”,美國在防止交通事故方面的確實積累了不少經(jīng)驗。美國全國聯(lián)網(wǎng)的事故記錄體系和完善的保費計價制度,把開車安全和每個人的經(jīng)濟利益緊密掛鉤。夫妻倆共開一輛紀錄良好的車,每年只需花不到500美元的汽車保費。而一個有輕微違章記錄的單身漢,每年很可能要為擦傷他人車輛等小事故支付好幾千美元保費。另一重要經(jīng)驗是嚴對酒后駕駛。
有一種Bourbon酒,對美國人來說,幾乎是他們的一種精神象征。Bourbon酒很有中國北方一款俗稱“悶倒驢”的烈酒風(fēng)范,入口辛辣、刺激,回味卻很少,好的Bourbon酒,更有圓潤、醇厚的風(fēng)味,很適合那些豪邁、粗獷的血性飲家。上世紀全美實行禁酒令時期,那些視Bourbon酒為生命的美國酒人,冒著觸犯法律的風(fēng)險,私自制販Bourbon酒、偷偷聚眾分享這種酒的快樂,甚至把Bourbon酒當(dāng)做貨幣在黑市里流通。直到第一次經(jīng)濟蕭條來臨,小羅斯福宣布解除禁酒令。小羅斯福因為也多少有點體諒窮人:失去工作的美國人需要一些快樂,抱有一些希望,至少不要跳樓自殺,這希望的來源便是可以喝上一杯Bourbon酒。也正是這激烈的Bourbon酒,撫慰了困境中的美國人(人生本是無常,至少小酒在握時,還是幸福的)。幾十年過去,歷史重演。那些被經(jīng)濟風(fēng)暴擊倒的華爾街精英們,也曾抱著紙箱憂傷地走出寫字樓,徑直去了酒吧――扯松領(lǐng)帶,傾一杯以Bourbon做基酒的雞尾酒,聽聽Jazz,優(yōu)雅地買醉,Bourbon酒一度成了2008年全美最紅的基酒……也就是這樣一個酒國,這樣一批酒民,可是他們在法律的制約下,生活得秩序井然。你看看,美國的街道,美國的十字路口,找不到一個交警,卻沒一個超車的。
平時,我們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美國人卻說“法律之下人人平等”。雖然意思相同,但美國人更強調(diào)法律至高無上的地位。美國人認為,法律高于一切(你就不能在“面前”,只能在“之下”),任何機關(guān)或個人都在法律之下,不能和法律平起平坐,更不能超越法律。(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首發(fā)散文網(wǎng):http://www.277762.cc/subject/175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