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夢
我有在想一個問題,剽竊自己夢中的故事,算不算抄襲,清醒時候的自己肯定想不出來夢中的故事。
我昨天做了一個夢。
我穿越到小時候過去三天,然后我為了發(fā)家致富,我把未來發(fā)生的重大事件和公司分別列成了三份,包括天災人禍,比如地震,瘟疫,雪災,也包括投資理財,比如騰訊阿里比特幣,房地產等。這三份拼湊起來就是完整的重大事件的發(fā)生。我分別交給三個人,第一天是一個未來我初中的女同學,我交給她的是2005年到2010年的重大事件,要她找到我,把重大事件給我。第二天我找到是一個看起來很智慧的一個開車的司機,我把剩下10年的重大事件,隨機組合分成兩份,其中一份給他,讓他去找我,把這些給我。第三份給了第三個人。可是由于蝴蝶效應,第二個司機在我還小的時候就找到了我,欺騙我,他想用我獲取剩下的重大事件讓自己變得更富有,在司機找到我后,他改變了我的生活,讓我錯過了我原本時間線該讀的初中,錯過了初中女同學要給我的重大事件。后來我就醒了。
這樣看來寧財神嗑藥獲取靈感也合情合理。只有自己經歷才能感受到,不然以前看新聞,我也是站在罵寧財神一方,現(xiàn)在有點理解同情他。
清醒的我只是我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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