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語法:七個格的用法
哈薩克語有7個格,分別是主格、領格、向格、位格、賓格、從格、助格。
注意:①格是名詞、代詞、分詞、數(shù)詞或形容詞之間的相互關系,動詞是沒有格的,但動詞有變位 ②哈薩克語中沒有介詞,介詞的意義主要都是通過名詞的變格來實現(xiàn)的
1)主格是不變的,回答誰(к?м)和什么(не)的問題
2)領格又叫屬格,在哈薩克語中領格通常表示所屬關系,它的含義相當于漢語中的“的”,表達兩個事物之間的所屬關系時,領屬者在前,被領屬者在后,一般用作回答什么的(к?мн??),什么東西的(нен??)等問題

3)向格表示行為的運動方向、間接對象以及行為目的等意義,回答去誰那里(к?мге),去哪里(?айда),為什么(неге)等問題

4)賓格用來表示行為的直接對象,回答誰(к?мд?),什么的(нен?)問題

5)位格用來表示處所時間等,回答在哪里(кайда),在哪里(неде),在誰那里(к?мде),什么時間(?ашан)等回答,可以表示事物的地點,狀態(tài),存在的時間和年齡。

6)從格表示行為和時間的起點,也表示行為的原因、事物的來源和比較等?;卮鸬氖菑恼l那兒(к?мнен),從什么那里(неден),從哪里(?айдан),從什么時候(?ашаннан)等問題

7)助格又稱工具格,表示動作行為的工具、方式方法、參與者和原因等,回答和誰(к?ммен),用什么(немен)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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