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自己女兒的日本禽獸男子,法庭上他表示女兒不可能有男朋友....
今天,我們新宿站給大家介紹一個人渣........

近日,日本福島當?shù)胤ㄔ号刑幜艘幻凶?年的有期徒刑,這名男子由于性侵了自己年僅只有16歲的親身女兒而被判刑的!

男子名叫柴田雅司,40歲,根據(jù)受害人(犯人的女兒,下面稱她為A)所提供的證詞,犯人在2018年8月3日,強行與A發(fā)生關(guān)系。隨后在公審中,犯人主張:這全部都是A的虛偽證詞,自己是無罪的。2019年3月,法院認為A所說的證詞具有可信度,同時配合警方的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A之所以與犯人發(fā)生關(guān)系,完全是因為犯人長期對女兒洗腦,進行性交等教育所導(dǎo)致的結(jié)果!

同時,警方還公布了整個犯罪過程!當日(8月3日)早上,犯人要求A一起與他洗澡(一般正常的日本家庭是,女兒到了3年級就不會與父親一起洗澡的),A答應(yīng)犯人的要求是因為,她從小就被教育必須與父親一起洗澡,是理所當然的事......到了浴室以后,犯人命令A(yù)脫掉衣服,并且開始了侵犯A的身體

關(guān)于上訴內(nèi)容,犯人在法庭上辯解道:我的手的確有不小心碰到她,也的確是我的錯,但是我不是故意的,況且她這樣的人不會有男朋友的
對于犯人的這番證詞,法官當然不會相信,在法庭上,檢方提出:犯人長期對A進行持續(xù),習(xí)慣,洗腦式的教育,其內(nèi)容范疇已經(jīng)完全脫離了一個監(jiān)護人該有范圍,將性侵生活融入到A的生活中,使受害人記憶曖昧,失去反抗能力

而A之所以獲救,完全是因為她一次偶然,向朋友(下面稱為C)求救,隨后C把事件發(fā)到LINE上找其他人幫忙,最后她的其他朋友也得知了此事,并且在之后的法庭審訊中作為證人出席
A在法庭上說:自己每天最惡心的時候就是早上,從床上醒來的時候,隔壁睡著....我真的覺得非常惡心,覺得留在家里非常惡心!

諷刺的是,A的母親因為工作關(guān)系,很少在家,因此不知道竟有此事,是朋友C告訴她的!最后 ,母親帶著A一起報警!
其實,A從14歲就開始被性侵,已經(jīng)好幾年了,但卻一直沒有說出來,在法庭上,A說道:我不想因為自己的事給周圍的人添麻煩,我自己打算是在(高中)畢業(yè)后,親自到警局報警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次的案件其實還有很多地方存在著曖昧,首先是A的證詞,時間上存在曖昧,有的地方說不清,同時,為什么A會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報警,而是選擇畢業(yè)后;另一方面,對于判決的結(jié)果,犯人在法庭上被強行帶走的時候,大喊著“豈有這樣的!”“豈有這樣的!”“豈有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