瑯琊王氏
瑯琊王氏
王照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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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姓王氏,是天下王氏的最大壹個分支(另外兩個分支是媯姓王氏[始祖田建]和子姓王氏[始祖比干]。細分王氏的源頭有伍拾多個),始祖為周朝太子姬晉,簡稱太子晉又稱王子晉、王子僑、王喬。
姬姓王氏又有兩大分支——瑯琊王氏和太原王氏。第拾陸世孫秦朝大將王剪之孫王離在鉅鹿之役中戰(zhàn)敗被楚國上將軍項羽俘后處死(以報王離的祖父王剪在秦楚決戰(zhàn)中項羽的祖父項燕戰(zhàn)敗自殺之仇),王離的長子王元和次子王威舉家遷居瑯琊皋虞(今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qū)溫泉鎮(zhèn)東皋玉村)避禍。后來王威耳孫之子王霸遷居山西太原,王威成為太原王氏的始祖。王元成為瑯琊王氏的始祖。
據(jù)《漢書?卷七十一?于定國傳》載:王吉被任命為益州刺史,遭昌邑王劉賀事件的沖擊,在過“難于上青天”的古代蜀道為皇帝做事的途中心有不甘,對骯臟的政治生活越來越厭惡,以“奉先人遺體,奈何數(shù)乘此險!”為由辭官。當繼任的益州刺史王尊走到邛邾九折阪時問隨從:“此非王陽所畏道邪?”隨從回答說“是”,王尊對王吉的行為不能理解并且嗤之以鼻,嘲笑王吉說:“王陽為孝子,王尊為忠臣。”人們從王尊的這句話里可以看到瑯邪王氏家族的這樣1個傳統(tǒng)——在忠孝不能兩全時王氏子弟“寧為孝子,不為忠臣”!特別是在朝代更替之際,瑯琊王氏以保全家族利益和自身利益為要務。這樣,既保護了王氏家族成員的性命,又維護了王氏族人的榮譽和尊嚴,成為歷代瑯琊王氏族人在家訓之外的自覺恪守的家族信條,是沒有寫在家訓里的家訓。
由于后世儒家對儒學的曲解,很多人對于“寧為孝子,不為忠臣”的觀點可能感到困惑,認為這是道德上的缺失,而事實并非如此。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在這里多說幾句。王吉的“寧為孝子,不為忠臣”的思想,體現(xiàn)的是儒家精神的精髓——“為父絕君”?!盀楦附^君”的“絕”是一般意義的絕舍或絕離,“為父絕君,不為君絕父”說白了就是為了父親可以離棄君王(皇帝)、不可以為了君王(皇帝)而離棄父母,在這里強調的是“親親(愛自己的親屬)”重于“尊尊(政治等級秩序,特指尊王,泛指尊上)”,或者說“父子關系高于君臣關系”?!盀楦附^君”反映的是古代儒家的小共同體本位政治觀,這一理念被當代人們認識始于1993年10月湖北郭店楚墓中出土的1批重要簡牘,里面有不少先秦儒家佚書,其中有1殘篇被今人命名為《六德》的尤其引人注目,多數(shù)論者認為此篇出自子思,反映的是當時儒家主流思孟學派,特別應當強調的是該學派反映的是在孔-孟之間發(fā)展階段的思想,它一經(jīng)釋讀便有“驚世駭俗”之評,不久便引起1場爭論。《六德》篇中的“為父絕君,不為君絕父”等語,提出的是以前未曾發(fā)現(xiàn)的先秦儒家文獻明確講父子關系高于君臣關系、反對將君臣關系絕對化的思想?!坝H親”重于“尊尊”雖然為先秦儒家普遍接受,但講得如此明確、斷然而且用于處理具體(喪服)問題則仍以《六德》為典型?!盀楦附^君,不為君絕父”表面上講的是“父重于君”,而實際上“父”與“君”在當時都不僅是具體的個人,本質上是某種共同體認同的象征或曰公共權力的象征,“父重于君”實質上是“家(族)重于國(天下)”。先秦尤其西周時代的“家”并非后世的獨立個體小家庭,“家”“氏”“宗”“族”實為互相包涵的血緣共同體,當時的“國”亦非后世的官僚制帝國,而是作為“天下”共主的周天子“封建”而來的“邦國”?!凹遥ㄗ澹迸c“國(天下)”的關系,實際上是小共同體與大共同體的的關系。小共同體本位的倫理觀導致“孝高于忠”。所謂“為父絕君,不為君絕父”,還有“齊宣王謂田過曰:‘吾聞儒者喪親三年,喪君三年;君與父孰重?’田過對曰:‘殆不如父重?!保▌⑾颉墩f苑?卷九?修文》:“齊宣王對田過說:‘我聽說儒家學者死了父親要守喪3年,死了君王要守喪3年,那么,君與父誰重要呢?’田過回答說:‘大概君王不如父親重要?!保?,以及“魯人從君戰(zhàn),三戰(zhàn)三北。仲尼問其故,對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養(yǎng)也?!倌嵋詾樾ⅲe而上之?!保n非子《五蠹?第九十四》:“魯國有個人為君王去打仗,屢戰(zhàn)屢逃;孔子問他當逃兵的原因,他說:‘我家中有年老的父親,我死后就沒人養(yǎng)活他了?!鬃诱J為這是孝子,便推舉他做丁官[管理人口的官員]?!保鹊?,等等,這些都是孝高于忠、父重于君、家先于國的具體記述和活生生的事例。王吉只不過忠實地遵循了儒家思想而已。
儒家正是從這種小共同體中溫情脈脈的父權-父責統(tǒng)一體出發(fā)進行外推,認為君臣關系如同父子關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像個君,臣才能像個臣;父要像個父,子才能像個子;君不君則臣不臣,父不父則子不子。“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顯然這種關系對雙方都有約束,所以原始儒家雖然講君權父權,但并不等于絕對專制。相反,從上述原則中還可以推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盡心章句下》:“國民是第1位的,國家是第2位的,國君是第3位的?!保币约啊熬写筮^則諫,反復之而不聽,則易位”(《孟子?萬章下》:“作君主的犯了很大的過錯,作臣下的就要告訴君主,臣下告訴君主多次要改掉曾犯下的大過錯,但是君主從來不聽勸告,這樣的話,作臣下的就可以讓其他有賢明的人當君主?!边@種思想頗有點現(xiàn)代民主憲政理念中的“彈劾”意味——引者注)之類的“民本思想”。古代儒家由此發(fā)展出1套“仁政”學說——儒為帝王師、教君行仁政,君命來自“天意”,而“天意”非神意,“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尚書?泰誓中》:“上天所看到的來自于我們老百姓所看到的,上天所聽到的來自于我們老百姓所聽到的?!保保绊樚鞈瘢ā吨芤?革》:“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之類的說法,強調的則是行政正義原則的重要性。
??? 歷代瑯琊王氏的杰出代表都繼承、發(fā)揚、光大了王吉的這一思想。譬如:王羲之在《蘭亭集序》中寫道:“群賢畢至”。說白了就是:參加活動的人囊括了全國所有的好人。在這些人里沒有司馬家族的人。換言之,司馬家族的人沒有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