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別人就是善,為自己就是惡”嗎?

這話初聽很有道理,細品則荒唐透頂。
學佛修行就要學佛陀的一切。不僅自己要行善離惡,還要對所幫助的人所做的事,也是利益眾生的事。也就是說,在幫助別人時,要看這個人是在做利益他人的事,還是損害他人的事。如果這個人是在做損害眾生的事,不僅不應助他,而且應該阻止他。
不難想象,如果一個販毒分子在運輸販賣毒品過程中,遇到公安人員的追擊,此時,如果你幫助販毒分子逃脫,這種行為盡管是在“為別人”,卻是助惡的行為,是包庇犯罪。
所以,在幫助他人時,只有他人在行善時,才應舍我助他。
至于“為自己就是惡”這句話更是偏頗。誠然,自私是人的天性,但自私本身不是罪,罪在因為自私而傷害了他人。為了自己而傷害眾生那才是惡。比如,為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而殺生,那是惡;為了自己能獲取更多錢財而詐騙,妄語,那是惡等等。是善是惡,不是以”為自己還是為他人“為標準,而是以釋迦牟尼佛所說”十善十惡“為基本標準。
而佛教從來不排斥人們對自己的利益,故有“自利利他”“自覺覺他”之說。此間的“自利”就是為了自己。學佛修行只有自己先受用受益才能影響身邊人來學佛。
如果有人說,“我利益他人不是為了解脫成就”,那是假話。因為,利益他人本身就是自獲德量,因為有德量之聚自然就會有成就。
是故,利益他人本身就是利益自己,想要利益自己就要去利益他人,才是辯證之說。學佛之人更是如此,如果沒有利益他人的心行,也就無法利益到自己的成就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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