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強奸犯被減刑,法官的理由竟是性侵“僅持續(xù)11分鐘”
8月8日,大約500名女性示威者來到瑞士巴塞爾市法院外,抗議法官為一名強奸犯減刑。據(jù)悉,法官裁定受害者只受到11分鐘的折磨,時間“相對較短”,并且受害者曾在施暴者面前“玩火”。這一判決激起了瑞士朝野的憤怒。
據(jù)報道,去年2月,兩名年齡分別為17歲和32歲的葡萄牙人在巴塞爾市一名33歲婦女的公寓門口對其實施了襲擊。未成年人尚未被少年法庭判刑,但年長的犯罪者(僅被稱為Joao?P.)在上訴時刑期從51個月減至36個月。

法官裁決的理由包括性侵時間“相對較短”,僅持續(xù)11分鐘,以及受害者曾“發(fā)出信號”和在施暴者面前“玩火”。
肇事者一旦被最終判決,很可能被驅(qū)逐出瑞士。
這一判決激怒了公眾。大約500名女性示威者來到法院外,象征性地默哀11分鐘,以聲援受害者。他們舉著橫幅,上面寫著:“11分鐘太長了!”
其他人則舉牌稱,“沒有什么是短暫的強奸”,是司法部門“發(fā)出了錯誤的信號”。
據(jù)悉,這起強奸案發(fā)生在受害者在該市一家夜總會遇到這兩名男子之后。亨茨(Liselotte?Henz)法官認為年長的男子只有“中等程度的過錯”。
她解釋說,強奸的時間 "相對較短",受害者沒有受到任何永久性的身體傷害。
她還表示,受害者"向男人發(fā)出了信號",指的是她先前在夜總會的行為,當時她被看到與另一名男子進入廁所。
亨茨法官認為,在其公寓外發(fā)生襲擊事件之前,這名婦女一直在 "玩火"。

受害者的一名律師說,她對上訴法院的判決感到震驚。
律師表示,這是令人失望和不可理解的,“不”就是“不”,無論受害者的生活方式如何。
據(jù)報道,減刑的裁決受到了瑞士左右兩派政治人物的廣泛譴責。
巴塞爾社會民主黨的Marcel Columb表示,四年的刑期已經(jīng)很輕了,但現(xiàn)在卻因為這名婦女對與犯罪無關(guān)的人的行為而暗示她是共犯,這讓人難以忍受。“對于所有性暴力的受害者來說,這是一個怎樣的信號?”
來自右翼的瑞士人民黨的Jeromie?Repond問道:“我們生活在一個什么樣的社會?”
瑞士人民黨的成員Pascal?Messerli表示,這個判決是不夠的,他認為受害者將不得不一輩子生活在這種折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