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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史筆記3——東周時期秦國特點淺析和對若干問題的回答

2022-11-24 12:43 作者:wgfsrxdxr  | 我要投稿

一、經(jīng)濟生產(chǎn)方式

? ? 關于秦國生產(chǎn)方式的問題,那些認為春秋戰(zhàn)國時期秦國“與戎狄同俗”,其經(jīng)濟結(jié)構(gòu)也同是“畜牧--游牧型經(jīng)濟占主流,農(nóng)業(yè)經(jīng)濟極不發(fā)達,影響有限”的觀點是完全錯誤的。東周時關中地區(qū)的生產(chǎn)方式無疑是以農(nóng)耕為主的,甚至包括較秦國更靠西北的戎狄部族,往往也是以半農(nóng)半牧的生產(chǎn)方式為主,而不類西漢以后的始見諸史冊的純粹游牧族群。

??? 考古發(fā)現(xiàn)表明,在商代前中期,內(nèi)蒙古河套地區(qū)的朱開溝文化是農(nóng)耕定居的青銅文明。(朱開溝M1052號墓葬中的商文文化陶器與青銅戈與早商時期的武士墓葬高度相似,說明商王朝可能在該地區(qū)駐軍或有軍事合作,可從側(cè)面佐證出開溝文化的生產(chǎn)方式)隨著晚商時期到西周時期東亞氣候的普遍降溫,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條件惡化,晚期朱開溝文化南遷鄂爾多斯--陜北地區(qū),生產(chǎn)方式也開始向半農(nóng)半牧轉(zhuǎn)變。然而,考古資料表明,一直到公元前4世紀,畜牧--游牧型經(jīng)濟才在北方草原上完全替代了農(nóng)業(yè)--畜牧型經(jīng)濟,而且這個結(jié)果雖受到氣候變化的影響,但并不完全是降溫單一原因?qū)е碌摹?/p>

??? 我們根據(jù)出土的諸多青銅器銘文可以得知,從西周厲王一直到西周滅亡時期,其與西北主要被稱為“玁狁”族群的交戰(zhàn)方式是“車戰(zhàn)”,及雙方都依靠戰(zhàn)車和步卒組成的軍隊進行作戰(zhàn)。這進一步佐證了,即使在西周晚期到末年(這是中國歷史上氣溫最低的階段之一),西北戎狄族群依然過的是半農(nóng)半牧的定居生活,而非使用騎兵的游牧文明。(《多友鼎銘文》:“孚戎車百乘一十又七乘……孚車十乘”;《逨鼎銘文》:“女執(zhí)訊、隻馘、孚器、車馬”等等)

??? 因此,李峰《西周的滅亡》明確指出:

“銘文極具說服力地證明了玁狁是與周人一樣利用戰(zhàn)車,而不是騎馬作戰(zhàn)的民族。這同時也消除了所謂“蠻族”以步眾對抗中國戰(zhàn)車的誤解。正相反,我們目前的證據(jù)顯示, 玁狁是一個規(guī)模相當之大、權(quán)力高度集中的部族社會,單在與周人的一場戰(zhàn)役中,它就可以派出戰(zhàn)車百乘。當然,擁有青銅技術(shù)并從而擁有先進武器來和周人長期作戰(zhàn)是一個必不可缺的條件。

從各方面來看,他們可能是生活在寬闊的北方高地,即從河套地區(qū)一直延伸到黃河上游地區(qū)的土著居民。在很微妙的意義上,他們可能是興盛于商末周初之際的鄂爾多斯青銅文化的文化繼承者。他們或許根本就不是游牧民族,而更可能是廣泛分布的農(nóng)牧民組成的團體

??

在文化年代學上,當獗狁在公元前9世紀期間攻擊周人的時候,他們的生活方式并沒有因為北方草原上正流行的向游牧經(jīng)濟的轉(zhuǎn)變而發(fā)生太大的波動,與當時同樣擁有小規(guī)模畜牧經(jīng)濟的周人相比,并無多大差別。”

??? 結(jié)合黃河流域歷史平均氣溫變化曲線圖,可以看到西周末年是整個先秦時期北方氣溫最低的階段。而從此后一直到秦朝建立,中國北方的氣溫總體上呈回暖的趨勢。據(jù)此可知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主體位于地理條件更好、氣候更溫和的關中平原的秦國的生產(chǎn)方式并無進一步游牧化的可能。而事實也正是如此,秦穆公時期的“泛舟之役”,秦簡公實行“初稅禾”,《商君書》前六章反復強調(diào)土地墾殖,這些無一不說明秦國長期擁有農(nóng)耕的深厚傳統(tǒng)!真正阻礙其春秋時期農(nóng)業(yè)發(fā)展最核心的因素是“地廣人稀”,造成這一現(xiàn)象的客觀原因(族群起源的先天規(guī)模和鄰國對于其人口流動的強力限制)直到戰(zhàn)國時代才逐漸有所改觀,因而戰(zhàn)國時期的秦國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才能有更為迅速的發(fā)展,但這一變革至遲在秦簡公時已經(jīng)開始,商鞅變法固然極大的推進了這一進程,但我們不能說賴此秦國才從原始部落一躍而進入(五階段中的)“封建社會”或“君主專制官僚郡縣制社會”。

??? 另,秦景公的弟弟后子受因景公忌恨而出奔晉國,隨行裝載財物的車輛有千乘之多,僅僅為取送給晉國君臣的禮物就往返了八次。當時秦國生產(chǎn)力的發(fā)展和統(tǒng)治階層的經(jīng)濟實力可見一斑!(《左傳·昭公元年》:癸卯,鍼適晉,其車千乘。書曰:“秦伯之弟鍼出奔晉。”罪秦伯也。后子享晉侯,造舟于河,十里舍車,自雍及絳。歸取酬幣,終事八反。司馬侯問焉,曰:“子之車,盡于此而已乎?”對曰:“此之謂多矣!若能少此,吾何以得見?)

二、禮制與社會等級

??? 在春秋中前期,秦國的整體傾向應為“自夷入夏”而非相反;即使在春秋后期,秦國依然保留了相當程度的周(諸夏)文化色彩。戰(zhàn)國時期周禮的徹底崩壞是一個普遍現(xiàn)象,而秦國也經(jīng)歷了和山東地區(qū)相似的社會等級的變動。

??? 秦國前身本是從東方遷移到甘肅地區(qū)的東夷族群中的一支。在整個西周時期,無論是其本家“大駱之族”還是從秦非子始封的的秦嬴一族,都有固定的封邑(定居),同時注重畜牧業(yè)發(fā)展(《史記·秦本紀》,下同:“昔伯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後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這說明其與當時的稀土戎狄族群在生產(chǎn)方式上并無大的差異,同為農(nóng)業(yè)-畜牧型經(jīng)濟。(習俗上還是有差異的,具體論述見下一節(jié))

??? 然而,自周宣王任秦仲為大夫和秦襄公受封為諸侯后(“與誓,封爵之。襄公於是始國,與諸侯通使聘享之禮”),統(tǒng)治者就開始迅速吸收周文化。其后,秦文公收周遺民,設史記事(“十三年,初有史以紀事,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敗走。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地至岐”);而秦穆公更是將中國禮樂傳至西戎“以奪其志”(“而後令內(nèi)史廖以女樂二八遺戎王。戎王受而說之,終年不還”),最終“益國十二,開地千里”,“天子致伯”,賜金鼓勉之(“天子使召公過賀繆公以金鼓”)。秦穆公的這些軍事行動,都是在“尊王攘夷”的旗號下進行的,所以秦軍曾和晉軍齊軍一道在城濮迎戰(zhàn)楚軍,并長期警惕楚國的擴張。遠在淮陽的江國滅于楚,穆公為之哀悼超過禮數(shù)(《左傳·文公四年》:楚人滅江,秦伯為之降服,出次,不舉,過數(shù)),以上都是尊奉周文化的表現(xiàn)。

??? 而春秋后期秦國統(tǒng)治者對周制周禮推崇的典型案例,莫過于秦公一號大墓的考古發(fā)現(xiàn)。墓中出土的石磬篆文“天子郾喜,龔桓是嗣”說明墓主是秦景公,其主棺使用周天子才可享用的“黃腸題湊“葬式固然是逾越周禮之舉,但這在當時實為諸侯的普遍現(xiàn)象(即使是“世主夏盟”的晉國國君,自“文公請隧”起,也是從生到死,代代違禮),因而秦景公借用“天子之禮”下葬來彰顯國君權(quán)威,則應與“楚莊王問鼎”故事相同,即應視為服膺周文化的一種表現(xiàn)。

??? 同時,秦公一號大墓作為現(xiàn)在發(fā)現(xiàn)的中國發(fā)掘的先秦時期規(guī)格最高且最大的墓葬,本身就是對當時秦國生產(chǎn)力發(fā)展水平和繁榮的物質(zhì)文化生活的直觀反映。

??? 此外,秦國吸收周文化“以夏變夷”之成就不勝枚舉,以下略舉一二。春秋前期秦人諷穆公以良人為殉而賦《黃鳥》(參見《左傳·文公六年》);春秋后期秦哀公賦《無衣》以救楚(《左傳·定公四年》:“七日,秦哀公為之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師乃出”;朱熹釋本詩:“秦本周地,故其民猶思周之盛時,而稱先王焉”)皆為文教發(fā)展之例證,不再贅述。

??? 綜上,在整個春秋時代,秦國對中原文化(主要是周文化)總體上呈積極吸收學習的態(tài)度。即使在秦國史料相對匱乏的春秋后期,仍有若干史證能使我們對此管中窺豹。

??? 在另一個觀察角度上,春秋晚期的東方諸侯,也多將秦國視為“諸夏”的一部分。如吳國公子季札奉命出使魯國,“請觀于周樂”(請求聆聽觀看周朝的音樂和舞蹈)當“為之歌《秦》” 即表演《秦風》時,季札評論說:“此之謂夏聲。夫能夏則大,大之至也。其周之舊乎! ” 杜預注云: “秦本在西戎汧隴之西,秦仲始有車馬禮樂,去戎狄之音,而有諸夏之聲,故謂之夏聲。及襄公佐周平王東遷,而受其故地,故曰周之舊?!保▍⒁姟蹲髠鳌は骞拍辍罚?/span>首先,《秦風》歌舞出現(xiàn)在季子請觀的“周樂”中,顯然說明,以魯國為代表的東方諸侯將秦國作為遵奉周天子為天下共主的“諸夏”之一。其次,秦人自秦仲時既已“去戎狄之音”,秦襄公建國后又遷入關中周人故地,故季子愿稱頌秦地之歌為“夏聲”,則以魯、吳等國并未視秦為“非我族類”的戎狄無疑。

??? 在社會等級結(jié)構(gòu)變化的問題上,秦國也并非沒有經(jīng)歷過卿大夫私家亂政的問題。戰(zhàn)國前期秦獻公以前的“四代亂政”(實際不止四代)和一系列不正當即位,即是舊貴族和公室小宗擅權(quán)廢立的結(jié)果,當然其嚴重程度確實不如東方若干國家。關于這一段歷史,可以參考魯國“三桓之亂”理解。而秦國私家問題的緩解方式也與魯國的歷史有一定的相似之處,并非因秦國有類戎狄而獨有的。時間原因略過不表,如有需要我可另做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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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族群習俗

??? 如前所述,秦人的對生產(chǎn)方式在西周和春秋前期與西北本土戎狄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其族群習俗依然有很大差異。最突出的表現(xiàn)是喪葬習俗:

??? 從晚商開始,考古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的以姬、姜、姒姓部族為主的,包括先周文化在內(nèi)的西土族群就沒有殉人的傳統(tǒng),殉牲也很少見。這可能跟西北地區(qū)長時間地廣人稀,族群人口本身的繁育增殖是發(fā)展生產(chǎn)力,擴張本族勢力的重要因素有關。

??? 秦人長期在喪葬中進行大規(guī)模“殉人”和“殉牲”,如上文提及的秦穆公以子車氏三良人為殉,秦公一號大墓中有186具殉人(是西周以來殉人最多的墓葬),目前已經(jīng)考察的“中”字形秦公大墓均有殉人。而“殉人”、“殉牲”,這是典型的“殷遺”(指商朝滅亡時的殷人和部分東夷的后代)墓葬特征。這一傳統(tǒng)一直延續(xù)到秦朝建立,是秦人東夷出身的有力證據(jù)。

(注:以我們今人的眼光來看,人殉確實很野蠻殘酷,但它在當時很難作為區(qū)分夷夏的標志,因為這實際上是曾經(jīng)占據(jù)中原的“大邦殷”的普遍習俗。二次克商后眾多“殷遺”被授予衛(wèi)、魯、齊各國,周人在這些東方諸侯國中實現(xiàn)“啟以商政,疆以周索”的政策,尊重“殷遺”的習俗,雙方和平共處。所以在這些國家的考古資料中可以看到會有大量有殉人殉牲的墓葬,而這羨墓的主人基本上就可以直接判斷為“殷遺”貴族。所以說,是否進行“殉人”“殉牲”不是西周華夷之間的文化分野,而是至少從夏商之交開始。東西方兩大族群集團的不同習俗。即便是滅亡西周的獫狁犬戎等部族,考古也沒有發(fā)現(xiàn)有殉人的現(xiàn)象。而即使在春秋時期“表東?!钡你筱蟠髧R國,依然能發(fā)現(xiàn)實行人殉的貴族墓葬。)

??? 殉葬制度本身并不能說明秦國是否處在所謂的奴隸社會階段,實際上存在很多被迫殉葬者的身份并不是奴隸,如上述為秦穆公殉葬的“子車氏三良人”。但是,這至少證明在文化面貌上,終東西兩周之世,秦國與西北本土族群存在著明顯差異,說明事實正好相反。這一考古發(fā)現(xiàn)反映的是秦人從西周到戰(zhàn)國一直頑強地保持著自己作為東夷族群的文化面貌,而沒有與戎狄或者其他西北本土族群相同化。

??? 或者說,至少沒有被同化。實際上秦人很可能反過來同化了不少西北本土族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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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婚俗婚制

??? 有觀點以商鞅“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nèi)息者為禁”(《史記·商君列傳》)這一記載為依據(jù),認為秦國在商鞅變法前時依然保留了大量原始的群婚制。婦女地位卑下(可被視為家族的一種財產(chǎn))......但在我所知的記載春秋時秦國歷史的史料中找不到相關記錄。然而,在《左傳》中可以見到秦國在聯(lián)姻中部分婚俗符合周禮和中原諸侯國一般道德要求的記錄,以下試舉兩例:

1、晉公子重耳從楚國入秦,秦穆公以五女妻之。在五個女子中,以穆公女懷嬴(文贏)地位最高,為妻,其他四位為陪嫁的媵妾,這完全符合周禮中的媵妾制。此后,懷嬴曾捧毛巾服飾公子重耳洗手,但從來沒有用毛巾,而是自己把水甩干,懷嬴因此憤怒的質(zhì)問他:“秦晉匹(地位相等)也,何以卑我!”重耳因此恐懼謝罪。從這里不僅能反映出秦國女性在婚嫁中的相對獨立性,也能反應春秋中期秦國的國際地位。(《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秦伯納女五人,懷嬴與焉,奉匜沃盥,既而揮之。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懼,降服而囚。)

2、晉獻公之女嫁于秦穆公,稱穆姬。晉惠公歸國時,穆姬要求他把晉國在外的群公子全部接回國內(nèi),以加強公族力量。但惠公回國后卻拒絕接納群公子,穆姬因此怨恨晉惠公。即使如此,當在韓原之戰(zhàn)被俘的晉惠公將被獻俘秦都(或殺或辱)時,穆姬依然出面相救,登臺以自焚相威脅,迫使秦穆公同意讓晉惠公暫居靈臺,并最終促成了釋放晉惠公的決定。在這兩段歷史記載中,穆姬雖為秦婦,但始終憂家憂家,其巾幗不讓須眉的自主意識熠熠生輝。(《左傳·僖公十五年》:晉侯之入也,秦穆姬屬賈君焉,且曰:“盡納群公子。”晉侯烝于賈君,又不納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 穆姬聞晉侯將至,以大子犖、弘與女簡、璧登臺而履薪焉,使以免服衰絰逆,且告曰:“上天降災,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而以興戎。若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則朝以死。唯君裁之?!蹦松嶂T靈臺。)

??? 綜上,雖然受《左傳》史料性質(zhì)限制,以上兩則材料記錄的對象都是高級貴族女子,不能反映同時期底層群眾的婚俗。如果以制概括整個秦國的婚姻觀念與制度,難免有失偏頗。但至少我們可以看到,在秦國的貴族女子中能體現(xiàn)出明確的個人尊嚴和獨立思維(指并非完全屈從依附于夫家)。她們中的部分杰出人物往往擁有敏銳的政治意識(懷嬴“秦晉匹也,何以卑我”;穆姫“盡納群公子”且她勸阻秦穆公的理由是“兩君匪以玉帛相見,而以興戎”),且常有參與政治的意愿,以踐行自己的道德觀念或造福家國。必須強調(diào)的是,這實際上意味著這些貴族女子在客觀上有參與政治的能力!

??? 因此,從《左傳》中完全看不到秦國貴族有實行任何群婚、走婚或者收繼婚這類原始婚姻制度的痕跡??紤]到下面兩個事實——春秋戰(zhàn)國時期統(tǒng)治階級的行為和道德觀念會對社會價值觀形成巨大的示范作用;以及,在后來兩漢時期見諸記載的實行收繼婚制的各邊疆族群貴族和平民的婚俗往往一致(都是收繼婚),從未見上下懸絕的情況——可以說,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絕大多數(shù)秦國民眾中,存在收繼婚制度的可能性是極小的。

(ps:如果我們稍稍放寬史料價值的限制,那么西漢劉向編寫的《列女傳》“貞順傳”中記錄了關于秦哀公之女、楚平王之妻伯嬴的一個著名故事。其中伯嬴斥責吳王闔閭的言論,可以說清晰完整的闡述了這位秦女對夫婦倫理和家國道德的深刻認識。或許我們可以從中看出中原文化,特別是周禮,對秦人婚姻觀念的長期影響。)

(《列女傳·貞順傳·楚平伯嬴》:

伯嬴者,秦穆公之女,楚平王之夫人,昭王之母也。當昭王時,楚與吳為伯莒之戰(zhàn)。吳勝楚,遂入至郢。昭王亡,吳王闔閭盡妻其后宮。次至伯嬴,伯嬴持刃曰:“妾聞:天子者,天下之表也。公侯者,一國之儀也。天子失制則天下亂,諸侯失節(jié)則其國危。夫婦之道,固人倫之始,王教之端。是以明王之制,使男女不親授,坐不同席,食不共器,殊椸枷,異巾櫛,所以施之也。若諸侯外淫者絕,卿大夫外淫者放,士庶人外淫者宮割。夫然者,以為仁失可復以義,義失可復以禮。男女之喪,亂亡興焉。夫造亂亡之端,公侯之所絕,天子之所誅也。今君王棄儀表之行,縱亂亡之欲,犯誅絕之事,何以行令訓民!且妾聞,生而辱,不若死而榮。若使君王棄其儀表,則無以臨國。妾有淫端,則無以生世。壹舉而兩辱,妾以死守之,不敢承命。且凡所欲妾者,為樂也。近妾而死,何樂之有?如先殺妾,又何益于君王?”于是吳王慚,遂退舍。伯嬴與其保阿閉永巷之門,皆不釋兵。三旬,秦救至,昭王乃復矣。君子謂伯嬴勇而精壹。詩曰:“莫莫葛累,施于條枚,豈弟君子,求福不回?!贝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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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諸侯外交與國際地位

??? 通過各類文獻關于這方面的眾多記載,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出秦國的對外交往過程和它在春秋時期的國際地位,反證出它絕不屬于一個組織松散、權(quán)責不明,還未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君主和國家的原始部落。截然相反,下列史料可以說明,從春秋前期開始,秦國就長期被視為足以和東方各大國并駕齊驅(qū)的重要諸侯國。精力所限,以下史實的敘述會盡量簡潔,見諒……

1、上文《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懷嬴所述“秦晉匹也”,可為一例。

2、公元前632年,楚軍圍宋,晉文公本已打算率軍救宋,卻又擔心齊、秦兩國的意見,“我欲戰(zhàn)矣,齊、秦未可(還沒有同意晉國救宋),若之何?”因此猶豫不決,問計于先軫。先軫建議讓宋國丟開晉國而向齊國、秦國贈送財禮,假助他們兩國去請求楚國撤軍。這樣一旦楚國拒絕,齊、秦“喜賂怒頑,能無戰(zhàn)乎?”設計將兩國拉入晉國陣營。楚國令尹子玉一意孤行,拒絕楚成王的撤軍命令,執(zhí)意與晉軍決戰(zhàn),果然激怒了齊、秦,兩國遂遣軍參戰(zhàn),“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濮”,最終大敗楚軍。(參見《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

??? 宋求援于晉,是否出兵本應由晉國單獨決定,但文公卻高度重視齊秦兩國的態(tài)度。一方面,反映出秦國是在實力上可以去齊國匹敵的大國,一旦秦決定結(jié)楚反晉,對晉國威脅極大。另一方面,先軫建議由宋國出面拉攏,促成兩國聯(lián)晉救宋,參加具有“攘夷”性質(zhì)的對楚作戰(zhàn)??梢砸暈槌姓J了,秦國作為與齊晉相同的“諸夏”(而非夷狄)國家的身份。

3、公元前546年舉行了,第二次“弭兵之會”,會盟盟約規(guī)定:“晉楚平分霸權(quán),此后晉的仆從國還要朝貢楚國,而楚的仆從國也要朝貢晉國。齊、秦兩國除外?!鼻貒撘话阒T侯的“四大國”(趙孟曰:“晉、楚、齊、秦,匹也?!保?/span>身份可見一斑。(參見《左傳·襄公二十七年》)

4、秦桓公時期,秦晉關系徹底破裂,發(fā)生了多次大戰(zhàn)。晉國勢大對秦、楚兩國造成了共同的威脅,雙方開始靠攏,關系迅速升溫。公元前589年,秦桓公遣使參加了楚國主持的蜀之盟(《左傳·成公二年》: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侯、許男、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wèi)孫良夫、鄭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這可能是此后一直延續(xù)到戰(zhàn)國楚懷王才破裂的200多年秦楚聯(lián)盟的開端。

??? 秦景公時期,雙方的配合愈發(fā)密切,曾多次在軍事行動中組成聯(lián)軍或互相支援,秦軍數(shù)次擊敗晉軍。秦景公還曾適女于楚,而據(jù)記載,此后秦楚聯(lián)姻幾乎成為歷代慣例。(參見《左傳·襄公九年》至《左傳·昭公元年》)

??? 然而,相比于晉國與其他諸侯國(如齊國)的同盟,秦楚聯(lián)盟顯的尤為不同,即秦、楚兩國在聯(lián)盟中的關系更為平等。關于“彌兵之會”的齊魯就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子木謂向戌:“請晉、楚之從,交相見也?!备?,向戌復于趙孟。趙孟曰:“晉、楚、齊、秦,匹也。晉之不能于齊,猶楚之不能于秦也。楚君若能使秦君辱于敝邑,寡君敢不固請于齊?!比缮?,左師復言于子木。子木使驲謁諸王。王曰:“釋齊、秦,他國請相見也?!保?/span>

??? 針對楚國子木提出的“晉、楚之從,交相見也”的方案,晉國趙武反駁稱:“晉之不能于齊,猶楚之不能于秦也”,以此要求把齊國排除在外。這一句話實際上暗指趙武認為,出國根本沒有能力約束秦國或要求秦國朝見晉國。而事實也確實如此,所以楚王很快便同意“釋齊、秦”,即讓齊、秦除外,無須朝見晉楚兩國。但從今天歷史追述的角度來看,所謂“晉、楚、齊、秦,匹也”,只是客氣的外交辭令。實則在此后,齊君迫于壓力,依然多次朝見晉國。但秦則不同,無論是在“弭兵”之前還是之后,秦君都不必,也從未朝見過楚王。而“吳師入郢”后楚昭王復國,還有賴于秦哀公之援軍。可以說,齊晉同盟毫無疑問由晉國主導;而秦楚聯(lián)盟的雙方堪稱平等,很難說由哪個國家主導,則秦國獨立自主之地位更為突出。

??? 綜上,春秋時期的秦國被普遍承認為最重要的諸侯國之一。由于史料的缺失,我們很難得知春秋末到戰(zhàn)國初年秦國對外交往的具體內(nèi)容。但一個事實是,即使在戰(zhàn)國初秦國“四代亂政”時期,楚國仍情愿繼續(xù)維持秦楚聯(lián)盟,似乎足以說明當時的楚人對同時期秦國國力的認可。而聯(lián)盟最終破裂的原因也不過是因為秦國的過分強大,引發(fā)了楚王的警惕不安,方才“謀合縱以弱秦”。終觀東周之世,秦國作為一個已經(jīng)成熟的的強有力的國家的身份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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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若干結(jié)論

1、網(wǎng)上的部分觀點對春秋戰(zhàn)國時期秦國的經(jīng)濟狀況作了過低的估計,甚至可能嚴重低估了該時期秦國的生產(chǎn)力水平。

2、不同意個別人所謂“商鞅變法以前秦國處在原始社會晚期”的觀點。當然,當時的秦國肯定也不屬于經(jīng)典“五階段論”中的奴隸社會。個人傾向于認為從春秋開始不久到商鞅變法前這一時期的秦國,就是傳統(tǒng)“封邦建國”意思中的“封建(分封)制”(與宗法制結(jié)合)的諸侯國。因其經(jīng)濟基礎的主體仍為農(nóng)奴和小生產(chǎn)者,此時的秦國與東方各國也并不存在根本性的差異。

3、關于商鞅變法,此為新興地主階級主導的改革無疑。(當然,“廢井田,開阡陌”后到秦朝建立一段時期內(nèi)的秦國土地究竟能否買賣,影響對這個剛剛轉(zhuǎn)化來的地主階級發(fā)展是否成熟的判斷。目前學界多數(shù)認為不能自由買賣,但仍有爭議,而這關系到對于史料真正含義的辨析,非我力所能及的)最后,關于變法前后秦國社會階段的問題,個人比較認同學術(shù)界前輩已有的從“宗法--封建制(本義)國家”轉(zhuǎn)變?yōu)椤肮倭诺闹醒爰瘷?quán)(郡縣)制國家”這一觀點。


讀史筆記3——東周時期秦國特點淺析和對若干問題的回答的評論 (共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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