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拆遷律師-征收部門認定房屋性質不實如何維權
因城鄉(xiāng)建設,拆遷部門將程先生住宅房按照附屬房作出行政賠償,事后程先生的住宅又遭強拆,該如何處理?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北京冠領事務所拆遷站的編輯給大家整理的以下內容。

杭州市某區(qū)域因建設需求將程先生家的房屋納入征收范圍。在簽署《安置補償協(xié)議書》時,程先生看到自己的居住房被寫成宅基地上附屬房屋,補償款也大打折扣,對此,程先生多次向征收部門陳述該房屋并非附屬房,但征收部門置之不理,且在沒有任何依據(jù)的情況下將涉案房屋按照“附屬用房”補償,該行為嚴重侵害了程先生的合法權益。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房屋的定性問題還未得到解決,征收部門就對該房屋實施強拆為。針對該強拆行為,程先生提起了行政復議,并請了律師代理此案。復議機關確認征收部門強拆行為違法,并根據(jù)“誰侵權,誰承擔責任”的原則,要求征收部門作為實施違法行為的侵權人,應當對其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隨后,程先生依法向征收部門遞交《行政賠償申請書》,并申請將征收部門認定的“附屬房”予以更正。律師提交了房屋產權書,產權書上證明了程先生的房屋為居住房,征收部門無法律依據(jù),事實認定不清,行政機關予以撤銷《安置補償協(xié)議書》。故應按照合法建筑居住用房補償。此外,根據(jù)國家相關賠償規(guī)定,賠償原則不能低于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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