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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讀秦簡《制衣》兼論漢服的襦不是必須加腰襕

2022-04-12 23:55 作者:漢服世代  | 我要投稿

秦簡兼論襦不是必須加腰襕


《制衣》

摘要:襦就是指短款上衣,可以不加腰襕

作者:現(xiàn)代漢服研習小組王月

編者按:“現(xiàn)代漢服研習小組”的全稱是“現(xiàn)代工業(yè)化非西化反改涼傳承炎黃堯舜夏商周秦漢唐宋明漢服道和統(tǒng)的研習小組”。請不要看到“現(xiàn)代”倆字就罵,請認真看完我們的考據(jù)文章之后再批評指正。感謝大家!

太長不看版

1、秦簡《制衣》分別闡述了“下半部分(帬)”、“上半部分(上襦)”、“衣”、“襦”、“前襲”、“绔(袴)”等服飾本身剪裁和結構,是一整套系統(tǒng)的服飾體系;

2、秦簡《制衣》中的“衣”是指過膝或覆蓋全身的單品,必須接下半部分結構,有著九種原型或者廓形;

3、襦是指短款上衣,可以接羣裳腰襕等下半部分結構,也可以不接;

4、前襲與襦在剪裁和結構上整體有差異,并不能通過接腰襕來區(qū)分,且與“褶”有名詞流變的復雜關系;

5、秦簡《制衣》反映了華夏-漢服體系中獨立源流和發(fā)展完善的褲裝文化;交(上宀下俞)可以用于羣和絝,且靈活應用;

6、按照剪裁和結構劃分形制,而非按照朝代劃分。早在2000年前的秦朝,人們就已經(jīng)知道了總結提煉服飾基礎原型和關鍵特征,并不對具體款式的描摹,更不是對古代服飾的生搬硬套,而是講一般原理、一般規(guī)律。尤其是秦簡基于剪裁和結構的謀篇布局,對我們今天建立現(xiàn)代漢服形制體系有著重大的啟發(fā)意義;提出的多種“帬”、“衣”、“襦”原型、廓形,對今天研究和發(fā)展?jié)h服理論層面具有現(xiàn)實指導意義。

在撰寫《一期一新款》系列時,需要討論漢服形制,而討論漢服形制,需要從文物圖像、基本結構和剪裁拼接三個層次來分析。后兩者,可歸入漢裁范疇。而討論漢裁,需要從先秦開始,其中北大藏秦簡《制衣》篇尤為重要。這不僅是一篇罕見的記載剪裁制衣技術的出土文獻,更是一篇對服裝原型和廓形進行理論性闡述和總結的珍貴文獻。與之相關的論文約有5篇,大體上釋讀了這篇文獻的基本內容。

本文嘗試從漢服剪裁制作技術層面來釋讀這篇簡文,尤其是“襦”部分。但是必須提醒的是,本文僅為部分內容的釋讀,還有很多疑問有待繼續(xù)研究解決。

根據(jù)王煊的《北大藏秦簡<制衣>所見上衣服類相關問題探討》論文,對隸定簡文進行了排序,故而摘抄如下:


以及關于“袴”的部分,引自劉麗《北大藏秦簡<制衣>釋文注釋》編號?:


從謀篇結構來看,本文認為該篇的內容邏輯如下:

①—④講的是制作“帬(裙)”,分為“大衺”、“中衺”、“少衺”三種規(guī)格。

從④總結性的語言可知,“帬(裙)”是一種可以獨立存在的單品,同時,也可以作為分裁連屬制的下半部分的裁片結構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開篇講帬(裙)的時候,用詞并不是“大帬”、“中帬”、“少帬”,而是用“衺”這個概念。這說明,《制衣》篇是基于剪裁的角度和工藝技術層面來闡述,而不是從款式廓形等外觀角度來描繪。

“衺”,亦作邪?!墩f文·衣部》段玉裁注“衺,今字作邪”,又云“凡衣及裳不衺殺之幅曰褍”,比較明確的是,“衺”是指剪裁術語,按照漢服漢裁的概念,即正裁斜線分割。

同時又提到:“交(上宀下俞)”概念:


交(上宀下俞)


(應按照寶蓋頭,不應按照穴字頭來表達),即上為下下為上的表述就是交錯排料方式,所獲得的裁片已經(jīng)比較明確,是一種直角梯形,屬于正裁斜線分割的一種。

“大衺”、“中衺”、“少衺”三種規(guī)格是以裙腰和裙擺的寬度為標準,依次減少。也就是說,對裙腰和裙擺的寬度有尺寸規(guī)格的大致規(guī)定,而對裙長沒有規(guī)定。由于交(上宀下俞)的規(guī)定,裙腰與裙擺之間存在比例關系,從而裙擺幅度也不同。

根據(jù)劉麗、王煊等學者的考證,“大衺”、“中衺”、“少衺”真正落實到實處時,很有可能是要加上正裁不削幅的裁片,或者是靈活應用。所以,這里講的是作為單品的裙也好,作為分裁連屬制下半部分的裁片結構(部件)也好,有三種規(guī)格的剪裁方式,或者說是三種基礎原型、廓形或者說是模型,并不是指三種具體款式的裙子。

⑤—⑧講的是“衣”的上半部分結構(部件),即“上襦”。首先需要強調的是,“衣”是單品名稱,“襦”是單品名稱,但是這里的“上襦”,是指分裁連屬單品“衣”的上半部分裁片結構(部件),而非指一種叫做“上襦”的款式或者單品。因此作者黃寄在此特別強調,不可以為“恒襦”?!昂恪保墩f文解字》:“恒,常也?!薄昂泷唷本褪侵赋R姷?、常規(guī)的襦,是可以獨立存在的單品,這里用“上襦”的命名,其實取的是“襦”作為短上衣的含義。

那么作為“衣”的上半部分裁片結構(部件),作者黃寄給出了三種規(guī)格,按照背縫長短來劃分。

“大衣”的背縫長(督)為三尺;“中衣”的背縫長(督)為二尺八寸;“小衣”的背縫長(督)為二尺五寸。

關于簡文里尺寸的具體長度,即實際使用的計量單位,有可能存在晚周尺(23.1厘米)、周大尺(24.63厘米)、周小尺(19.7厘米)、秦大尺(27.65厘米)等情況。本文認為,簡文的尺寸計量單位應該是周小尺,換算成現(xiàn)行計量單位即19.7厘米。這是因為按照“衣”的結構來看,上下分裁的界線是在腰部,最低也在胯部,不能再往下,那么背縫(既然叫背縫,最低也應該在尾椎部位)的長度應在腰線為止。

如果是晚周尺(23.1厘米),那么“大衣”的背縫長三尺達到了69.3厘米,大大超過了正常成年男性的腰線位置;如果是周小尺(19.7厘米),則“大衣”的背縫長三尺換算過來為59.1厘米,在合理范圍內。

“窮袖”

“(窮袖)四幅”、“長各X尺”的表述,進一步說明該簡文是基于剪裁工藝中實際用料來闡述的,而不是基于具體款式的外觀描述。所以在釋讀該簡文時,應該翻譯為展開的剪(排)裁(料)圖,而不是穿好之后的上身效果圖。

主衣身加接袖部分為“四幅”布料,可知是覆蓋手臂的長袖款。具體的通袖長涉及幅寬和領襟削幅程度。目前對幅寬的考證主要有兩種意見,一種是二尺二寸,一種是二尺五寸。本文認為幅寬應為“金布律”二尺五寸。理由是,如果按照幅寬二尺二寸計算,那么四幅拼在一起,總幅寬為173.36厘米,如果去掉縫份(古代沒有鎖邊機,縫份吃掉的量不可忽視)、領襟削幅,通袖長極值160厘米。對于正常成年男性(170厘米身高)來說,通袖長160厘米過短,可謂“捉襟見肘”。如果按照二尺五寸的幅寬來計算,總幅寬197厘米,通袖長極值187厘米,在合理范圍內。周小尺下的二尺五幅寬,換算過來是49.25厘米,比較符合考古的情況。

這里用的是“大衣”、“中衣”、“小衣”,除了規(guī)格外,比較微妙的是,與前面的“大衺”、“中衺”、“少衺”相比,還有用途的含義。也就是說,有“外套”、“穿在中間的襯衣”、“穿在最里面貼身衣”的區(qū)別。如果完全都是規(guī)格的差異,不然為什么不叫“少衣”而叫“小衣”?

?—?講的都是“衣”這個單品的關鍵部位的制作方法或工藝。“凡制衣之狀,先道中賜”,本文認為這里的“先道中賜”,應該就是指“先劃定結構中線,包括前后衣片的中線,也包括斷腰的腰線”。

“始令交(上宀下俞)”開始,就是講述“衣”的下半部分的裁片結構。關于下裳部分的剪裁方式,在①—④已經(jīng)講了,所以才引出了“各如帬三章”這句話。

?講的是主衣身、前襟衣片、衽的剪裁方式,特別提到“衺”的方式來制作“上衽”,說明是用削幅方式來制作領襟。這與我們在馬山楚墓觀察到的情況是一致的。?的后面有闕文,但是都是在論述“大衣”、“中衣”、“小衣”的關鍵部位剪裁工藝要點。

“上衽”

?是對“衣”部分的小結,使用的是“剝”這個字,而不是使用前面“制”這個字。

“剝”

“制”

劉麗在論文《北大藏秦簡<制衣>釋文注釋》中闡釋:剶(剝),《說文》“剝”字從彔,漢初文字資料則多從“彖”,從“彖”之字與從“彔”之字秦漢文字中常相訛混。參見陳劍《金文“彖”字考釋》一文?!墩f文解字·刀部》:“剝,裂也。從刀從錄。錄,刻割也。錄亦聲?!笨芍?,作者黃寄在總結“衣”的制作之法時,強調了“割開”、“分裁”的制衣理念,“(剝)毋失帬襦章數(shù)”的意思也就是“分裁的時候不要脫離下半部分裙和上半部分襦的制作章法”。上下兩部分都需遵照規(guī)則剪裁好了之后,縫合在一起,最終完成單品,則“衣自成”。

從這一段,我們可知,在簡文里,“衣”是一種專門的服飾單品,而非泛指?!耙隆钡幕窘Y構是上下分裁連屬制,領襟部分削幅剪裁,可以推知領襟形態(tài)為交領,“上賜之緒為左窮”,可推知為“右衽”。主衣身加袖子部分為四幅布料,則可知“衣”的通袖長較長,為長袖。沒有具體規(guī)定袖寬,但是從用料的長度來看,可以推算出大衣的袖寬在三尺二寸五(64.025厘米)之內;中衣的袖寬在三尺(59.1厘米)之內;小衣的袖寬是二尺五(49.25厘米)之內。請注意,這個是范圍的推算,并不是說袖寬一定要達到這樣的寬度。簡文中對袖寬沒有規(guī)定,完全可以是窄袖。衣的下半部分帬結構,長度沒有具體規(guī)定,但是總衣長應該是過膝乃至覆蓋全身。根據(jù)睡虎地秦簡《封診式 穴盜》記載:

“複(左糹右古)衣”用料五十尺,夾里的面料為帛,則單層用料五十尺。

(左糹右古)

按照秦簡“大衣”的規(guī)格,上半部分結構用料為4幅*6.5尺=26尺,下半部分結構用料則為二十四尺。下半部分結構按照六幅剪裁,則長度為四尺。上下的長度加起來:3尺+4尺=7尺,換算過來為137.9厘米,這個衣長相當于正常成年男性小腿的位置。

根據(jù)西漢初年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記載:

“衣”的用料六丈四尺,按照十進制為六十四尺,因為特別說了表和里的面料不同,因此這里的六十四尺指單層的用料。按照秦簡《制衣》的“大衣”規(guī)格,上半部分用料為二十六尺,考慮到官員的服裝袖子用料更多,比如要達到回肘的效果,則多接兩幅,即三十九尺,那么下半部分用料二十五尺。下半部分如果按照六幅剪裁,那么長度為四尺一寸六,上下拼合總長為七尺一寸六,換算過來為141.17厘米(按照西漢二尺二寸幅寬計)。這個衣長達到正常成年男性的腳背位置。

因此“衣”這個單品是過膝或者覆蓋全身的長款,而非短款。

?—?講的是三種規(guī)格的“衣”,下半部分的裁制方法,作者黃寄不厭其煩地強調都可以。這就說明了一個問題,不管怎么樣,大衣、中衣和小衣它們之間存在著規(guī)格上的差異,那么至少從衣身長度來說,大衣肯定要長于中衣,中衣要長于小衣。但是并不是按照一般的想象,大衣配大衺做法的下半部分帬結構,小衣配小衺做法的下半部分帬結構,而是大衣可以配小衺做法的下半部分帬結構,小衣也可以配大衺做法的下半部分帬結構。這樣就推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簡文中,想要表達的是九種原型,而不是九種款式。

“衣”的九種原型,呈現(xiàn)出來的是九種廓形,并不直接對應具體款式,也不直接對應具體文物,而是提供了創(chuàng)作的范式,就像骨架一樣,留下了自行發(fā)揮的空間。本文理解的是,大衣配大衺,那么這種廓形更加寬博,大袖長衣,覆蓋全身,下半部分的幅度更大;小衣配小衺,這種廓形最緊湊貼身,下半部分的幅度最?。淮笠屡湫⌒~,這種廓形較為上博下窄,整體是豎向拉伸;小衣配大衺,這種廓形上半身短小貼身,下半身圓潤蓬大,整體是橫向拉伸。

換句話說,秦簡《制衣》是理論性、總結性的著作,而非對具體款式的粗淺記錄。

從①—?全部是在講“衣”如何制作,?—?講“襦”的制作。

在先秦的某些語境中,“衣”和“襦”是指不同的單品?!秴问洗呵铩穼彂[第六:“子產(chǎn)治鄭,鄧析務難之,與民之有獄者約:大獄一衣,小獄襦袴。民之獻衣襦袴而學訟者,不可勝數(shù)。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無度,而可與不可日變。”該文獻中“衣”和“襦袴”并列。

根據(jù)西漢初年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可知,“衣”、“襦”、“袴”、“裳”并列,且“衣”的用料六十四尺(按十進制),襦的用料僅二十二尺,可知“衣”是指覆蓋全身的長衣,而“襦”是指短款的上衣。

?—?中的“襦”就是獨立存在的單品,是常規(guī)的“恒襦”,而非作為上半身結構存在的部件。按照尺寸,分為“大襦”和“小襦”兩種規(guī)格,又根據(jù)削幅與否,細分為“大襦有衺”、“大襦毋衺”、“小襦有衺”、“小襦毋衺”四種原型、廓形。值得說明的是,襦和衣的最大區(qū)別在于,襦是專指上衣,所以才有“有衺”和“毋衺”的分類;而衣是專指過膝或覆蓋全身的長衣,根本就沒有“毋衺”的選項。

?—?講的是“大襦有衺”,也就是采用正裁斜線分割(削幅)方式制作的廓形較為寬博的上衣。

“長丈二尺而交(上宀下俞)”這句話指的是主衣身加下裳單邊的用料。在不破肩縫、主衣身布料對折的剪裁方式下,上半部分是用不到交(上宀下俞)法的,因此這里只能理解為包括了主衣身和下裳的用料。又由于“大襦毋衺”,對比來看,就是少了關于“衺”的兩句話,也就是少了接的下半部分結構和領襟的削幅,“毋衺”對應的用料是“長各六尺”,背縫長二尺八寸,兩幅布料對折剛剛好,換句話說,主衣身上半部分用料至少要十二尺?;氐健按篑嘤行~”,如果主衣身總共用料十二尺,主衣身的上半部分裁片結構已經(jīng)用掉十二尺,那么下半部分的結構怎么辦?再仔細閱讀簡文,“長丈二尺而交(上宀下俞)”的后面還有一句“其一尺各以其衺爲上衽”,這個“各”字,揭示了這兩句話一直講的是單邊用料情況,說明主衣身上下結構合在一起,整體用料為二十四尺(秦朝有采用十一進制,本文按照十進制來計算,即便按照十一進制,整體出入不大)。

大襦的衣身總長是上半部分的背縫長(督)加下半部分的帬長。下半部分的用料為十二尺,如果按照大衺的做法,分為四幅,裙腰長度為六尺,換算過來極值118.2厘米,顯然不夠;那么分為五幅,其中一幅是正裁,其余四幅大衺,那么換算過來裙腰極值167.45厘米,去掉縫份后依然顯得極為逼仄。那么最合理的是分為六幅,帬長為二尺,加上背縫長二尺八寸,總長四尺八寸,換算過來大襦的衣長為94.56厘米。這個衣長大概位于正常成年男性的膝蓋以上,大腿部位。從上可知,最大規(guī)格的襦,加了下帬(裳)結構之后,總衣長在膝蓋以上,那么“襦”這個單品,就是指短衣,或者指膝蓋以上的上衣。又由于緊接著“大襦毋衺”的表述,充分說明,“襦”這個單品,可以不加下帬(裳)結構,總衣長在腰胯部。小襦毋衺,背縫長二尺四寸,則衣長為47.28厘米,相當于正常成年男性的腰線位置。

《說文解字》:“襦,短衣也?!倍斡癫谩墩f文解字注》:“襦,若今襖之短者?!薄都本推罚骸芭垴啾砝锴I帬。”顏師古注曰:“長衣曰袍,下至足跗;短衣曰襦,自膝以上。一曰短而施要者曰襦?!薄秴窃酱呵铩罚骸霸酵醴俦?,著樵頭。夫人衣無緣之裳,施左關之襦?!薄斗窖浴罚骸榜?,西南蜀漢之閑謂之曲領,或謂之襦?!薄夺屆酚蟹撮]襦,有單襦,有要襦。從文獻上,可知,“襦”這個單品的種類很多,從遣策上看,有單層還是雙層的,但是共同特征就是“短款上衣”。

“大襦有衺”是指廓形較為寬松、尺寸相對較大,上下分裁拼接有下裙的,及膝以上的上衣。

“大襦毋衺”是指廓形較為寬松、尺寸相對較大,沒有拼接下裙的,及腰胯的短款上衣。

“小襦有衺”是指廓形較為緊窄、尺寸相對較小的,上下分裁拼接有下裙的,及膝以上的上衣。

“小襦毋衺”是指廓形較為緊窄、尺寸相對較小的,沒有拼接下裙的,及腰的短款上衣。

“要襦”是指上下分裁連屬結構的短款上衣,也就是加腰襕的上衣。從這個詞可以看出,加腰襕的短款上衣只是“襦”的一種。

“襌襦”、“複襦”、“袷襦”是指單層、雙層和夾里的短款上衣。

“反閉襦”是指開襟在背后的短款上衣。

“長襦”是指及膝或膝蓋以上的上衣,前面的修飾詞“長”是相對于腰胯部位的短款上衣而言。

關于長襦的考證,將專門寫文論述。

?講的是一種叫做“前襲(襲)”的單品。

前襲(襲)是指一種無下裙拼接的短款上衣。雖然都是上衣,前襲與襦不同,第一是衣長更短,背縫長(督)才二尺,換算為39.4厘米,比小襦的衣長還要短7.88厘米。除了衣長更短之外,還有一個特點是袖子呈現(xiàn)袖根寬、袖口窄的收束樣式,且袖子部分有專門的名稱“羊枳”。

接袖部分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褎(袖)”,單邊用料半幅三尺,對折后,袖寬一尺五寸(29.55厘米);一部分是“羊枳”,單邊用料半幅二尺五寸, 對折后,袖寬一尺二寸五(25.625厘米),兩者拼縫后形成整幅,寬的一邊為袖根(袼),窄的一邊為袖口。且袖口用系帶捆綁收束,還有一種可能是袖口呈方型。

值得說明的是,這個詞多出現(xiàn)在西漢的出土材料中。

馬王堆三號墓的遣策:

鳳凰山八號西漢墓遣策:

江蘇連云港市海州西漢海州西漢侍其繇墓遣策:

圖片引自郭冬霞《漢代隨葬服飾研究》

《居延新簡》E.P.T57:3A“蔡良買襲一領,直九百;布绔一兩,直四百。凡千三百。”

其次還有一些相關的文獻?!夺屆啡眨骸榜?,襲也,覆上之言也?!备鶕?jù)《康熙字典》:“襲 〔古文〕□褶【唐韻】【正韻】似入切【集韻】【韻會】席入切,□音習?!居衿恐匾乱??!?/p>

前襲、襲,以及“袴褶服”的“褶”,應該存在一個名詞流變的過程,它們可能存在緊密的聯(lián)系,但是在流變和演化過程中,不再是同一個事物,特征也發(fā)生了較大的變化,本文認為,它們應該看作是同一家族、不同分支的服飾類別。

比如秦簡中,前襲的特征是短款、袖口收束如羊腿;在漢墓遣策中,前襲、襲的特征是用精細輕薄絲織品制作的雙層衣物,推知穿在最外層;在邊關漢簡中,襲(襲)的特征是價值較高昂,推知是穿在最外層的外套,與袴配套穿著;而《急就篇》顏注曰:“褶,謂重衣之最在上者也,其形若袍,短身而廣袖,一曰左衽之袍也?!瘪薜奶卣魇谴┰谧钔饷妗⒍炭钌弦?、袖口寬大;魏晉以降的“袴褶服”,則主要特征是穿在外面(但不是最外層)、短款上衣、袖口寬大、與袴配套穿著。

之所以作者黃寄專門將“前襲”作為一個單品,與“衣”、“襦”、“絝(袴)”等并列闡述,一定是有其特別的地方。也就是說,除了外觀造型、服用功能外,在剪裁方式和基本結構方面,肯定是與“衣”、“襦”等不同源或者不同發(fā)展路徑。這一點有待后續(xù)研究。

?講的是“絝(袴)”的制作方法。在講完下半部分結構“帬”和上半部分結構“上襦”、單品“衣”、單品“襦”、單品“前襲”之后,作者黃寄講述了單品“絝(袴)”的制作。華夏衣冠-漢服體系中包含了獨立起源且發(fā)展完善的褲裝文化,絝(袴)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

根據(jù)彭浩、張玲的《北京大學藏秦代簡牘<制衣>的 “裙”與“袴”》,對這部分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

“裚絝,長短存人”,指的是制作“絝(袴)”,褲管長短不一,即因人而定或者是因功用而定,也就是有可能是短袴,也有可能是長袴。這與制作裙子的思路是一致的。

“子,袴的一部分,此指袴襠?!薄叭俗?,褲襠的插片?!焙單睦镏苯雨U述關鍵部位“子”的用料二尺,寬度二尺五寸而分成三個部分。這句話反映了以下幾個問題:

1、無論是長袴還是短袴,都是有褲襠的,且用料有一定的規(guī)格;

2、劉麗在論文中闡述為什么這里要強調“子”的用料的幅寬為二尺五寸,反推秦簡《制衣》采用的幅寬為二尺二寸。本文認為,恰恰是因為當時有多種幅寬的布料,作者黃寄為了強調用的是二尺五寸的幅寬,才在這里進行著重說明尺寸。在前面寫帬部分的“大衺”“中衺”“少衺”時,是按五寸、一尺、一尺五寸、二尺的點位進行正裁斜線分割,不刻意強調幅寬不會引起歧義;而在“絝(袴)”這里,需要特別說明幅寬是二尺五寸,這里的“三分”才不會被誤解為“三等分”,而是正確理解為按照“一尺、五寸、一尺三段”取點,分成三片裁片。為什么不延續(xù)前面“帬”部分的闡述方式?這是因為雖然同樣是交(上宀下俞),但是帬和絝具體形態(tài)是不一樣的。根據(jù)彭浩、張玲的《北京大學藏秦代簡牘<制衣>的 “裙”與“袴”》,“帬”的剪裁圖和“絝”的剪裁圖,盡管都是直角梯形,但是兩者存在明顯不同:

“帬”部分是每幅兩份,而“絝”部分是每幅三份,

這就是作者黃寄一定要強調“子”的用料的長和寬,否則會引起誤解。另外,前后聯(lián)系起來閱讀,會發(fā)現(xiàn)“帬”的部分可以注解“絝”的部分,而“絝”的部分也可以反過來幫助理解“帬”的部分,語言精煉而準確,描述合理且到位,說明這篇簡文是一個整體,無論是作為部件還是單品,都是一個服裝體系的內容,互相之間存在深層次的聯(lián)系。

3、這句話重點是在講褲襠和褲襠裁片,但是實際上也在講褲腰和褲身。因為無法想象只有褲襠沒有褲腰的褲子,事實上,裁片也看得很清楚,在講裁片的剪裁同時,也就是褲腰、褲身的剪裁。我們會發(fā)現(xiàn)先秦兩漢文獻,有一個特點,就是在描述事物時,只講突出的特征,并不進行全面周到的描述。比如關于“袴”,就導致了長期以來對華夏衣冠-漢服體系的褲裝體系巨大的誤解。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绔,脛衣也?!边@句話本身就是對事物突出特征和本質的描述,這句話也就是說,绔是腿的衣服。東漢許慎用“腿的衣服”來說明“绔”的本質,并不是說,“绔”只覆蓋住“脛”。還有東漢的劉熙在《釋名·釋衣服》中,也是對事物突出特征進行描述:“绔,跨也,兩股各跨別也。”在人類的所有下裝中,無論是任何民族和國家,的的確確只有褲子才是分別兩條腿包裹,分開兩條褲管是最突出也是最本質的特征,劉熙并沒有說“只覆蓋大腿,沒有褲腰”,無論許慎還是劉熙,根本就沒有這個意思。

《前漢書》:“雖宮人使令,皆為窮绔,多其帶?!狈溃|漢)曰:“窮绔,有前后當不得交通也?!睅煿牛ㄌ拼亷煿牛┰唬骸笆沽?,所使之人也。绔,古袴字也,窮绔即今之緄襠袴也?!庇腥藫?jù)此認為秦漢的“袴”無褲襠,甚至無褲腰。顯然這是不懂秦漢褲裝結構而望文生義的結果。

西漢“窮绔”是指講前后交疊圍合穿著的有襠褲前后縫合,形成套穿绔,并且用更多的帶子來捆扎系束,從而達到不方便穿脫的目的。并不是說,西漢孝昭上官皇后發(fā)明了前后襠。

正常的袴是這樣的,褲腰部分是有開口的,這個開口可以用今天的西褲、牛仔褲類比:


穿著是這樣的,寬大而分開的褲腰是左右交疊、圍合穿著:

圖片引自琥璟明

《顛倒的真相——從中國古代的褲子說起》

“窮绔”則是褲腰的開口給縫死了,那么只能套穿,所以叫“前后襠不交通”;又因為褲腰開口縫死了無法正常交疊圍合穿著,只能在套穿之后,強行再多加腰帶來捆扎,否則無法固定,所以要“多其帶”。反過來說,假設窮绔就是指加褲襠,那么如何解釋“多其帶”這句話?

正是因為“窮绔”的做法違反了穿著習慣,相當?shù)夭环奖?,所以后世并沒有流傳下來。

無論是考古實物還是文獻資料,都證明了漢服體系中的“袴”,是有褲腰、有褲襠且穿戴閉合完全不會露出屁股。但是清代的段玉裁在做《說文解字》注的時候,用清代的“套褲”來做比附:“绔,今所謂套褲也。左右各一,分衣兩脛。古之所謂绔,亦謂之褰,亦謂之襗?!?/p>

圖片引自網(wǎng)絡,清代的套褲

清代的段玉裁這段話就是斷章取義,用清代的套褲去解釋秦漢的袴,把袴的褲腰和褲襠直接抹殺掉了。在傳承漢服文化的今天,我們應該回到歷史真實,去重新認識漢服體系的褲裝文化。

從“人子五寸,其一居前左,一居後右”可知褲襠裁片有兩種結構,張玲已經(jīng)在論文中做了較為詳細的闡述,本文不重復。從裁片的位置不同,絝的廓形也不同,前后襠片絝的廓形顯得較為肥大、寬松,左右襠片絝的廓形顯得相對緊湊、纖瘦。而且比較微妙的是,簡文沒有寫褲腰的開口方向,也就是說,其實開口方向可以是前開、后開、左開、右開,根據(jù)具體的用途和功能來選擇。

從“羊枳毋長數(shù)”可以看出,“羊枳”是一個描述服飾部件狀態(tài)的名詞,可以用在袖子上面,也可以用在褲管上面。華夏衣冠-漢服體系的褲裝本身不收省,是靠系帶捆綁的方式收束。

由此,華夏衣冠-漢服體系主要的幾個服飾種類就全部闡述完畢,通過研讀簡文,我們會發(fā)現(xiàn),秦簡《制衣》不是按照“夏制”、“商制”、“周制”來劃分形制,也不是按照“秦制”、“趙制”、“齊制”、“楚制”來劃分種類,而是按照“下半部分(帬)”、“上半部分(上襦)”、“衣”、“襦”、“前襲”、“绔(袴)”等服飾本身剪裁和結構來劃分形制。秦朝人當然知道過去時代和不同地域的服裝款式肯定不一樣,但是秦朝人卻不按編年史或者地區(qū)來拼盤、羅列服裝款式、形制,而是進行了理論性總結,上升到原型的層面。這一點,值得我們思考。

早在2000年前的秦朝,人們就已經(jīng)知道了總結提煉服飾基礎原型和關鍵特征,并不對具體款式的描摹,更不是對古代服飾的生搬硬套,而是講一般原理、一般規(guī)律。尤其是秦簡基于剪裁和結構的謀篇布局,對我們今天建立現(xiàn)代漢服形制體系有著重大的啟發(fā)意義;提出的多種“帬”、“衣”、“襦”原型、廓形,對今天研究和發(fā)展?jié)h服理論層面具有現(xiàn)實指導意義。

秦簡《制衣》以及相關的秦漢簡牘帛書出土文獻,為我們理解和建構先秦兩漢服飾裁片結構和剪裁工藝,提供了堅實的基礎。為了撰寫《一期一新款》,我們將在接下來的時間,逐一研習先秦兩漢的史料,對“衣”、“襦”、“襲”、“帬”、“絝”,還有“袍”等名詞概念,從服式結構和剪裁工藝入手加以分析,歡迎指正。



文案:現(xiàn)代漢服研習小組王月

編輯:繼欣

審閱:漢服世代

平中交右 寬褖合纓

古衣今裳 與時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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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讀秦簡《制衣》兼論漢服的襦不是必須加腰襕的評論 (共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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