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感隙敘.其二 —— 論新奇
人生是很無聊的,人都是想追求新奇的,新奇的東西往往要用錢來獲得,于是賺錢就成了目標,你若說錢夠了,那就有精神追求了,可以去些博學廣聞的書,于是這錢也就花在了更新奇的事上,當然去賭,去嫖那就是糟蹋自己,我們誰不嘗想去享用冒險家一般的快樂呢?但誰又敢保證承受這探險的可能的災難、代價或者對自己的反噬呢?換個說法,理想情況,大家都很有錢,大家不用工作,成天呆在家里那也無聊的要追求新奇去了,可能是毀滅式的也可能是正向的,那么此時的學習才是最好最有效率的學習狀態(tài),才是自主的學習,因那無聊空虛的逼迫,所以說這學習探索,是有意義樂趣些的學習,不是應試教育式的灌入的學習;現在的情況是,學生們大多數是在功利被迫的去為錢而學習的,但是賺錢不就是為了追求新奇嗎?如果太著魔不小心搞得身心疲憊,弄得自己大家麻木崩潰了,再感受不到新奇了,那人生就不是擺脫無聊的問題了,而是會變成空殼死尸一般了,哈哈,當然還有一種情況,你直接把那新奇的東西搶了來,像強盜一樣,前提是法律允許你這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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