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后在酒店遭兩次性侵,涉事酒店拒絕道歉
近日,株洲一女子在網上發(fā)文稱,其在一酒店被性侵,事發(fā)后曾到酒店前臺求助,但工作人員沒有理會,導致了她又被第二次性侵。

據受害人楊女士稱,去年8月,自己過生日,去了株洲某酒吧喝了一些酒,期間她朋友還叫了一男子過來一起嗨。
很快,在喝了一些酒后,楊女士有些醉了。于是該男子就將她送到了天倫芳舍酒店休息。
沒想到,在昏昏沉沉中,她竟然被男子性侵了。當她醒來時,就發(fā)現自己已經赤身裸體地躺在酒店的床上。
而該男子接了一個電話,便匆忙離開了。楊女士意識到自己被性侵后,想打電話報警,這才發(fā)現手機被男子拿走了。
于是楊女士便來到酒店前臺尋求幫助,希望工作人員幫忙報警。但工作人員對此卻并未理會。
不久后,該男子又再次返回酒店,對她進行了第二次性侵。事后就直接離開了。
最后是楊女士家人從平板上找到了她的位置才報了警。警方調查后進行了刑事立案,到今年3月20號才進行判決,讓性侵男子受到法律的制裁。
雖然男子已經得到判處,但這件事給她造成的傷害無法消除。楊女士因此心情抑郁,已經4個月沒能上班了,還看了好幾個心理醫(yī)生。這件事上,楊女士認為酒店也有很大的責任

1. 酒店在辦理入住登記時,只登記了她一人的信息,并未登記男子的信息。
2. 在她第一次被性侵后,到前臺尋求幫助,前臺卻并未理會,導致了她第二次被性侵。
楊女士聯系了記者一起到酒店討要說法,沒想到酒店態(tài)度并不友好。
當記者問酒店工作人員,為何沒對男子身份信息進行登記時,對方稱男子當時說不住酒店,只是送楊女士回房間。

對于為何在楊女士找前臺尋求幫助時,前臺并未理會?酒店稱,不知道楊女士到底有沒有醉,而且楊女士也沒說她醉了。
楊女士要求酒店承認自己的錯誤,并公開道歉,但酒店態(tài)度強硬,不愿道歉,還囂張地說“要告你就去告吧,反正我們不怕”。
目前,楊女士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那么,酒店在這件事情上是否存在著責任呢?
酒店未保障客戶的安全,在楊女士第一次被性侵到前臺求助后也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導致她第二次被性侵,因此我認為酒店存在明顯過錯,應該對此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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