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領律所山東拆遷補償律師-不愿搬遷的住戶能尋求律師解決嗎
為了加快征收項目的進度,征收部門通常對拒不搬遷的住戶采取強制手段,對征收范圍內的房屋進行拆除,那么此種情況下,有關部門的強拆行為就可以合法化了嗎?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北京冠領事務所拆遷站的編輯給大家整理的以下內容。

拆遷屬于政策性項目,居民們應該配合拆遷工作。而山東淄博某村的馬大爺恰恰成為“反面教材”,是人們眼中的釘子戶。馬大爺的房屋納入此次征收范圍,左鄰右舍的住戶均已搬走,唯獨馬大爺家的房屋聳立在一片廢墟中,格外醒目。征收部門多次協(xié)商無果,只好申請強制拆除。
行政機關作出土地征收和拆遷工作的決定,是根據鄉(xiāng)村的整體建設和規(guī)劃設計來進行的,不可能因個人不同意拆遷而更改總體建設規(guī)劃布局。馬大爺不想搬遷的情況,行政機關是可以進行強制執(zhí)行的。但實施強制拆遷前,被拆遷人在搬遷期限內未作出回應的,應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行政機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征收部門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通過法律程序來申請行政裁決。
馬大爺在行政機關作出裁定期間,也是有時間申訴處理的。只有在人民行政部門宣布撤銷該征收決定的情況下,馬大爺的房屋才可以保留,終止該拆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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