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貨滿滿/石榴石進口清關報關流程及注意事項

商品編碼僅供參考 請以實際貨物為準

石榴石,地質學專業(yè)術語,上地幔主要造巖礦物之一。石榴石晶體與石榴籽的形狀、顏色十分相似,故名“石榴石”。顏色好凈度高的石榴子石可以成為寶石。石榴石的英文名稱為Garnet,由拉丁文“Granatum”演變而來,意思是“像種子一樣”。常見的石榴石為紅色,但其顏色的種類十分廣闊,幾乎涵蓋了整個光譜的顏色。
一、石榴石進口報關手續(xù):
1、提供寶石的加工程度報告(未加工經(jīng)簡單鋸開、粗制成形)
2、國外供應商采購資料
3、原產(chǎn)地證書
4、裝箱單、發(fā)票及合同
5、狀態(tài)(未成串、未鑲嵌等)
6、品質證明(化學成分)寶石相關信息:品名、數(shù)量、來源、種類及規(guī)格等
二、石榴石進口注意事項:
寶石品名、規(guī)格和狀態(tài)等要素,對于海關全面了解貨物的實際情況較為關鍵。目前寶石的規(guī)范申報要求完整、正確地申報寶石半寶石的品名、種類、加工程度、狀態(tài)、來源、等級、礦物名稱、規(guī)格、化學成份等。品名、礦物名稱及化學成分需符合《珠寶玉石名稱》國家標準(GB/16552-2017),申報的品名、礦物學名、英文名稱、化學成分要相符,不同品種、等級和規(guī)格要分開申報。
三、石榴石進口報關流程:
貨物到港---換單---報關---報檢---繳稅---查驗---海關放行后送貨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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