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存在的意義
2023-08-07 00:29 作者:ChrisVagrant | 我要投稿
存在先于本質(zhì),本質(zhì)上被賦予的意義對于個體而言就是不存在的意義。 一個事物存在于世間,符合自然法則,就天經(jīng)地義,并不存在意義,意義是人為后天賦予的。當認同此意義的人占據(jù)絕大多數(shù)時,此意義就成為了聯(lián)系整個集體默認的“契約”和共識,為了利益最大化或者說僅僅只是有些人覺得這樣才能獲得優(yōu)越感,于是“同化意識”和“排他除異”就誕生了。 于個體而言,意義不在于“本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在于“自我”可以不想做什么就不做,并且所做之事使“超我”不會感到愧疚。 ? 吾日三省吾身:有無被主流輿論引導情緒,有無跳出框架客觀辯證看待問題,是否可以不用“精神勝利法”從而不變成阿Q。 實際上不太可能做到絕對理性,畢竟信息繭房和意識牢籠一直存在,這種局限性讓人們無法跳出眼睛構(gòu)成的牢籠,也催生出很多逆天言論。 ? 誠然,人人笑阿Q,人人都是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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