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朝陽:原著中李慕嘉無性無愛的婚姻,徹底揭開她的真面目

她毫不猶豫地和江中亮開了口,不去想自己是不是會被江家看不起。這個選擇題很簡單:借錢,就結(jié)婚;不借錢,就再見。其他的事,她一概不提,即便結(jié)婚,也保證后半生相安無事。
聽到李慕嘉提出借錢,這無疑也讓江中亮松了一口氣。這對于他而言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他不缺錢,也不在乎這些身外物。李慕嘉對于他而言是一個讓父母都十分滿意的兒媳。

李慕嘉曾經(jīng)以為江中亮會是她前三十五年來最大的機遇,江中亮有顏有錢,雖然已經(jīng)四十二歲了,但是不是離異喪妻,也沒有私生子,結(jié)果卻發(fā)現(xiàn)江中亮是一個gay。
對于這段感情,李慕嘉無疑是十分認真的。創(chuàng)業(yè)公司倒閉后,李慕嘉沒有找新的工作。
江中亮的母親住院后,是李慕嘉鞍前馬后的照顧老太太。江母對她也是十分滿意的。
后來,江中亮跟李慕嘉提出領證,李慕嘉遲疑了,因為那時候李慕嘉已經(jīng)清楚了江中亮的性取向。再加上陳青的事情,李慕嘉并沒有回應。

原著中李慕嘉并不像電視劇里的那一般正能量滿滿,會為了朋友兩肋插刀,會買下田蓉的名牌表。
小說中她和田蓉只是普通的朋友,甚至她還有一點嫉妒田蓉。大學時期,李慕嘉靠著各種兼職生活水平直線上升,坐擁一幫‘’小弟”,而田蓉的身上則帶著一股土氣。畢業(yè)后,田蓉因為男友知道金達律師事務所招聘的信息,但是卻因為實力不夠落選。
而李慕嘉則因為有眼力見而得到這份工作,田蓉賣過保險,賣過房,都是和專業(yè)無關的工作,工資更是比李慕嘉少很多。

但是就是這樣的田蓉,卻靠著父母在北京一下子買了三套房。而她父母是真的沒有錢。
買房
李慕嘉原本差一點就可以買房子了,但是最后因為差三萬塊錢,錯過了最后一次踮踮腳就可以買房子的機會。
在李慕嘉追求生活質(zhì)量,買名牌的時候,田蓉一份方便面都要分兩頓吃。而李慕嘉一個月的工資,也不過只夠自己買兩雙名牌鞋的。

與李慕嘉消費觀念一樣的還有她的表妹陳青。陳青是李慕嘉小姨家的孩子,陳青從小就是別人家的孩子,小姨家的家庭條件也比李慕嘉家好很多。
留過學的陳青和高暢,工作和收入都不錯,他們更想要去享受生活,而不是把金錢放在房子上。如果不是陳青的母親在田蓉的帶領下,堅持在北京買了一套房。他們后來是真的買不起房。
而當時的他們自詡是高工資,認為他們都買不起房的話,還有誰能買得起呢。不過兩人幾年后,因為買房的事情們再次吐血。兩人甚至假離婚,但是依舊有差不多兩百萬的空缺。
最終,還是靠李慕嘉嫁給江中亮,借到了這一百萬。
李慕嘉父母的態(tài)度
在江中亮面前,李慕嘉的父母是謹小慎微的。李慕嘉將父母從老家接到了北京,李母每天和保姆搶活干,李父更是整天呆在花園里翻土除草,甚至在花園里搞出一個菜地,只為了給女婿種點新鮮的蔬菜。

對于能夠找到江中亮這樣條件的,李慕嘉父母是真的很高興。曾經(jīng)李慕嘉和丁之譚談戀愛,丁之譚輸?shù)袅速I房款,李慕嘉的母親不僅讓兩人分手,還提出了二十萬的損失費。最終丁之譚給了李慕嘉十萬。
和電視劇中不同,小說中李慕嘉收下了這筆錢。這些年,李慕嘉雖然身邊沒有斷過男人,但是都沒有定下來,所以李母很后悔當年逼丁之譚,覺得做得過分了。不過后來看李慕嘉找了一個條件這么好的,更多的是慶幸吧。

寫在最后
電視劇一路朝陽,是一個勵志的劇也更加的虛假,有種我給你削鉛筆,你帶我上清華的即時感。而原著中則更加的現(xiàn)實和陰暗。原著中李慕嘉和黎光屬于非正經(jīng)關系。黎光帶著她去五星級酒店,給她買名牌手表,但是不會帶著她成長。兩人剛認識不久就發(fā)展成床上關系,還是李慕嘉主動的。
后來黎光玩膩了主動分手,臨走時,沒有付錢的咖啡,更是暗示了李慕嘉。后來李慕嘉給黎光發(fā)了很多的短信,黎光直接找來律師處理,十萬塊錢打發(fā)了李慕嘉。
在經(jīng)驗老到的劉律師面前,李慕嘉就是銀槍蠟樣頭,很好打發(fā)。李慕嘉想要鬧大,但是卻又不敢。
李慕嘉用了十二年的時光,終于擁有了想要的一切,名牌,鉆戒,豪車,別墅都擁有了。
但是李慕嘉擁有的一切,都是別人帶給她的,而田蓉則靠自己,終于可以買的起棕櫚泉的別墅。
作者最高明的地方,沒有評判李慕嘉和田蓉的選擇到底誰更好。多年后,李慕嘉嫁給了一個不愛她的富豪,而擁有和夫家匹配實力的田蓉,因為年輕的時候吃了太多的苦,導致身體不好,最終流產(chǎn)。她和老公的婚姻也走向了離婚的邊緣。
但是兩人都收獲了滿滿的金錢。
而最優(yōu)秀的陳青夫妻兩個,擁有高學歷,高能力的兩人,卻背負了上百萬的貸款。從小說的角度來看,兩人無疑是最慘的。但是從現(xiàn)在的眼光去看,北京的房子,這個房貸真的不多。他們的生活依舊不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