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o cogintans

一、感覺世界中的存在,時間-空間模式的客體模式的存在,即我們說樹、桌椅的“存在”。
二、相對于絕對的存在,時空中客體的可能存在 可能不存在,這種“可能的存在”(畢竟還是存在了),便是“實存”意義。
三、人的存在,不是作為軀體,而是作為朝向其存在根基的張力中存在,這是“生存”意義。
四、神的存在,絕對的存在。
以上都是Sein/being的模式。
神的存在并非推導得來;相反,在人之本質的有限性(Finitheit)的體驗中,無限(Infinitum)本身已被給予。神不可能被懷疑,因為,對懷疑與不完善這兩者的體驗本身,已經暗示了神。
在對有限存在(Finitsein)的邊界體驗(Grenzerfahrung)中,邊界的此側(Diesseits)與彼側(Jeneseits)一同被給予。
笛卡爾的ego cogintans(我思)有三重意涵:
一、先驗自我:它朝向世界之內容,其intentio(向慕)在cotitationes(思)之中指向cogitata(所思、思之內容);
二、心理學自我(das psychologische Ego),即作為世界之內容的心思(Seele,mens);
三、這層意蘊是以上兩者的基礎。奧古斯丁所謂animaanimi(靈之靈)這個意義上的“自我”,其intentio(向慕)并非指向cogitata(所思、思之內容),而是指向超越(Transzendenz)。
在第三層(即anima animi)意涵上,沉思之過程取得了其基本意義。
在奧古斯丁的intentio(向慕)這一超越[意涵]中,“自我”(das Ich)同時確信其自身與神(不是教條論意義上的神,而是在神秘的、直達根基之超越這種意義上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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