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孔明議解少婚少子
玄德公立昭烈帝之后,以孔明為輔佐料理朝政。一日,昭烈帝曰:國泰而民安,遂家戶不允后代以撫養(yǎng)著居多,有志姿壯者疲憊不堪心乏而壓重。將之,后代俞少,而蜀漢未來不興矣,何以解之?
孔明思索數(shù)刻,答曰:君可敢懿罪于少數(shù)金箔戴履者,而換取蜀漢黎民之康韻?
對曰:諾!
孔明娓娓答之:以資產(chǎn)百五十斗為界,大喜或后代或稱俠或愛好,自選之勿干涉也。以斗兩個百界之,每多百而多扶一子于兩春內(nèi),頂限九。違之,而十罰二三,予以百五十斗亦敢扶子者,作犒賞滋補。九春八秋不出,兵糧足而人心聚,國泰民安,天下復(fù)得有望亦。
昭烈帝喜而行之。
其上述理論為前二三被刪話語之舉文也。(我是不是該投稿原創(chuàng)古文區(qū)?——作者,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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