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歲時記(六十九)
作者:仙舟 益世報-北京 > 1931-05-08 鄉(xiāng)人于樹下支屋為社,其事亦有可靠,荊楚歲時記:社日四鄰并結(jié)綜社,牲醪為屋于樹下;先祭神,然后饗其胙。又知非漫錄:社日于樹下結(jié)籬為屋,土人醵飲其下,謂之“春社”。又白虎通:社稷有樹,以表功也。 春社飲酒,既有卻病之附會,又有治聾之一說,然此說之又來,確有所據(jù),倦游錄:楊尚書以耳聾致仕,居囗縣別業(yè)。同里高氏貲厚,有二子,小字大馬小馬;一日,里中社飲,小馬攜酒一[榼]就楊公曰:此社酒也,善治聾耳,愿侍杯杓之余瀝……楊書絕句與之云:十數(shù)年來聾耳聵,可將社酒便能醫(yī)?一心更顧青盲了,免見高家小馬兒。! 又李社翁詩:社翁今日沒心情,為乏治聾酒一瓶!又杜甫詩:共醉治聾酒。又海錄碎事:社日酒治聾! 春社之會,北平城內(nèi),鮮舉行者,明清之季,僅是皇帝于是日詣社稷壇——即今之中山公園——恭行祭天之禮;各省文武大員,凡留京者,皆得參與祭拜,皇帝立五色土之中央——黃——諸臣環(huán)繞侍立;皇帝奏告天地,為人民祈祥畢,復(fù)以黃綾包上,分授諸臣,諸臣三拜呼萬歲而受之,祭天之禮成矣;攷其賜土之由取,裂土分茅之意也。 蔡邕獨斷:天子太社,以五色土為壇,封諸侯者,取其方面之土,包以白茅授之;各以其方色立社於其國,故謂之授“茅土”。漢興惟皇子封王得茅土,其他功臣,則以戶數(shù)租入為節(jié),不授土,亦不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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