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契約論【阿強Mark】

作者盧梭,經典書籍,推薦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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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意志:屬于特定共同體的,對于特定群體的成員而言,它們是一種普遍意志,但對于更大的社會而言,它們又是特殊意志。對于群體自身而言,它們是正確的,但對于更大的社會而言,它們又是錯誤的。
心理學上也有于普遍意志類似的詞語,如社會潛意識,群體無意識。
由于個體的決策會優(yōu)先是考慮自己的利益,而普遍意志于偏向公平。而社會契約論是以普遍意志為出發(fā)點,即任何拒絕服從普遍意志的人將由整個共同體強迫其服從。法律就是如此。
即使是普遍意志傾向于公共利益,也不能保證所有的決策正確。從心理學上來說,烏合之眾中群眾是非常容易欺騙的,由于個體情緒的傳染性,再加上個體對于組織或者某些人存在不切實際的幻想,和存在與群體中的個體是匿名的,即使個體犯錯,也不會被追責等因素。最終的群體的決策或者是意志也不一定是明智的。
三個臭皮匠,頂過一個諸葛亮。又告知我們群眾是智慧的,群眾是智慧的,但是需要存在一些限定的條件,1、組成群體的個體必須多樣化,不能是一種人,必須是不同背景專長興趣的個體構成。2、個體下判斷的時候必須是獨立的,不受其他個體影響。3、分權,做決定要分權。4、集合,將群體的決定有機地結合起來,再下群體的判斷。股票市場所謂的市場有效性就是這么回事。不能讓所有的人都持有相同的觀點,也不能讓所有的人都接受相同的信息來源,接受相同的知識,社會的構成必須復雜,這樣構成的社會才是有效的。
在選舉過程中,假設人民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決議,而公民相互之間不存在任何的交流,那么從大量小分歧中總是可以得出普遍意志,而做出的決議也總是好的。但是,一旦損害大眾利益的一些小集團、陰謀集團形成,那么每個小集團的意志相對于其成員來說都是普遍意志,而相對于國家來說則成了個人意志。從而可以說,投票者的數量不再等同于人的數量,而僅僅等同于集團的數量。分歧的數量因此變少,但是得出的結論的普遍性也隨之降低。最后,當這些集團之一壯大到超越其他一切集團的地步,你得到的結果便不再是各種小分歧的總和,而是單一的一個分歧,而普遍意志也將不復存在,凌駕于一切之上的將僅僅是某個個別意見。即新聞媒體,社交網絡,各個資本大集團對選舉的誘導使選舉不再具有普遍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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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盧梭看來,我們無法保證革命一定能建立一個更為合法的權威,它很可能只是用一個壓迫者代替了另一個壓迫者,而不是建立起法治和政治自由。一個屠龍騎士變成一個惡龍的循環(huán)。光靠武力的統(tǒng)治并不能長久,因為武力一旦消失,權利便消失,那也就沒有義務服從。戰(zhàn)爭結束亦即對敵國的摧毀,戰(zhàn)勝國有權殺死敵國的捍衛(wèi)者,只要他們手持武器;但是一旦他們放下武器投降,不再是敵人或敵人的工具,那么他們就重歸單純的人的身份,別人不再擁有處置他們的生命的權利。被武力的征服是不長久的,家庭關系中也是如此,父母對于孩子靠武力的制服也不是長久的。因為父親總有衰老的一天,子女總有體力超過父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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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人被稱為波斯人的王、塞族人的王、馬其頓人的王,他們似乎更多的是將自己視作人的首領而非國家的主人。而當今的君主則更加巧妙地稱為法國國王、西班牙國王、英國國王等等。在擁有土地的同時,他們又穩(wěn)當地掌控了土地上的居民。今天的女王,主席,總統(tǒng)是國家的榮譽之王或代理者。不再是人的首領,普通人作為一個個體,他有移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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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分為先天不平等與后天不平等兩種。人生來自由,卻無處不身同奴隸。自認為是他人主人的人,必然比他人更受奴役。那么自由分為幾種,身體的自由與精神的自由嗎?宗教也可以分成兩種,亦即,人的宗教和公民的宗教。人的宗教沒有廟堂、祭壇和儀式,只限于對最高上帝的純粹的內心信仰和對道德的永恒義務,它完全是福音宗教,是真正的有神論,我們可以稱之為自然神權。而公民宗教,是在某一個國家登記的宗教,它規(guī)定自己的神靈,有自己特定的守護神,有自己的教條、儀式、法定的外在信仰;除了唯一信奉它的國家之外,對它來說,一切都是不忠的、不相干的、野蠻的;它將人的權利和義務只延伸到祭壇所及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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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的權威:為了發(fā)現適合于各個國家的最佳社會規(guī)范,必須有一個卓越的智者,他體驗過人類所有的激情,但并不受任何激情所苦;他與我們的本性毫無關系,但又深刻了解它;他的幸福與我們無關,但他想要為我們謀取幸福;最后,他能夠在一個世紀里勞作,卻在另一個世紀里享樂?,在時代的更替中為長遠的輝煌做準備。為人類制定法律,簡直需要神靈才能辦到。因此,我們在立法工作中發(fā)現兩個看起來并不兼容的東西:一是超越于人力之上的事業(yè),二是執(zhí)行它的微不足道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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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時期,需要集權的領導去領導,而不是所謂的民主。民主的響應機制太慢,而集權能夠對迅速變化的情況作出相對快速的響應。所以戰(zhàn)亂時期的領導人不一定適合當和平時期的領導人,比如丘吉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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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賭博,什么樣的賭博違法,什么樣的賭博合法。董明珠和雷軍的打賭如果兌現諾言,那么違法嗎,對賭有和賭博有什么區(q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