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5出口型


A-5C(在中國客戶中稱為強-5III)是5年代有償軍售初期Q-1980“范坦”的出口版本。經(jīng)濟改革后,中國迫切需要資金,由于以前的飛機出口基本上是作為援助而不是銷售提供的,軍工廠也在尋找一種為其新項目籌集資金的方法。出口Q-5的想法來自巴基斯坦,巴基斯坦決定擴大其空軍,在之前的戰(zhàn)爭損失和對阿富汗來勢洶洶的蘇聯(lián)軍隊的擔憂之后,更多的攻擊者。由于其在低空令人印象深刻的性能和相對實惠的價格,Q-5被選為PAF的新攻擊手之一。然而,這些噴氣式飛機需要用西方航空電子設(shè)備和武器進行升級,以確保后勤兼容性。這架新型噴氣式飛機在巴基斯坦空軍服役中被稱為A-5C,于1980年代初開始生產(chǎn),并出口到非洲 - 歐亞大陸的幾個國家。
在更新“直接命中”中引入的A-5C具有Q-5A的大部分性能,外觀和能力,但具有先進的空對空導(dǎo)彈和西方炸彈,法國和美國飛行員可能更熟悉。它保留了Q-5A的彈道計算機,仍然可以用HE火箭和非制導(dǎo)炸彈摧毀地面目標。然而,與科技樹Fantans相比的主要改進在于它能夠在專用的機翼掛載點上攜帶AAM。憑借其出色的攻擊者爬升率,一對致命的Magic 1或AIM-9P,以及比當代同行優(yōu)越的機動性,它可以在空戰(zhàn)中超越其重量,讓對手驚訝于基于米格-19的飛機可以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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