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S縣民政局工作人員誤將L鎮(zhèn)C村村民A某的孤兒生活補貼4.61萬余元發(fā)放到時任L鎮(zhèn)G村黨支部書記W某的個人銀行賬戶,W明知是他人孤兒生活補貼,沒有主動向相關(guān)部門說明情況和退繳資金,而是將資金據(jù)為己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開支。
【問】請分析W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