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會BCON:建議倡導攝影倫理,禁止破壞性的攝影行為 | 《風景名勝區(qū)條例(修訂草案)
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于近期研究起草并發(fā)布了《風景名勝區(qū)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決策部署,并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fā)展基金會鄰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組(綠會BCON工作組)積極響應號召,組織認真研究、討論,提出以下5點建議和意見,供科學決策參考。以下為【建議四】。
建議四、【第三十一條】中建議加入:破壞野生生物及棲息地的自然攝影、無人機攝影行為。

【理由】出于對生態(tài)環(huán)境的保護考慮,在風景名勝區(qū)內,建議倡導符合倫理的自然攝影,禁止破壞野生生物及棲息地的自然攝影和無人機攝影行為。野生生物對外界干擾較為敏感,過度接觸可能導致它們的緊張和逃離,影響其正常的生活和繁衍行為。此外,一些動植物棲息地對人類干預非常敏感,攝影過程中的噪音、人流等因素可能擾亂它們的生活秩序。無人機攝影,盡管為拍攝提供了新的視角,但也可能引發(fā)飛行器對野生動物的干擾,甚至可能對它們的生存造成潛在威脅。以往曾多次在媒體報端報道過有關無人機追拍、導致鳥類驚嚇的事件。因此,建議倡導攝影倫理,禁止破壞性的攝影行為。
(更多系列建議敬請關注后續(xù)報道。)

整理 | Wendy
審核 |?Samantha
(本文來源于“中國生物救護與科學倫理”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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