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酷刑中的梳洗之刑是什么樣的恐怖刑罰呢?

泱泱華夏五千年文明,博大精深之處簡直數(shù)不勝數(shù),光是一個殘忍至極的古代酷刑也可以叫的十分優(yōu)雅,竟然叫做梳洗之刑!
真實的梳洗之刑可并沒有名字這么溫柔,它并非類似于梳洗這種的溫柔死法,更不是漂亮的小姑娘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比之凌遲處死也差不了多少。
梳洗之刑的文字記載最早可以追溯唐朝武周時期,一代女帝武則天的侄子武三思虐殺桓彥范時,先把他在竹槎上拽來拽去,直到肉被拽完露出白骨,然后又將他杖殺。這時候就有些梳洗之刑的意思了。
到了明太祖朱元璋時代,參考之前朝代的酷刑,梳洗之刑正式成立。也可以說梳洗之刑的真正發(fā)明者是朱元璋。
根據(jù)明代的《圣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會先把犯人剝光衣服,然后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熱水往其身上澆幾遍,再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直到露出白骨,一般受刑之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氣絕身亡了。
梳洗之刑是古代酷刑之一,跟凌遲處死和五馬分尸等殘忍刑法是有著共通之處的,總之就是殘忍再殘忍,讓受刑之人死也不能痛快的死了,可見封建社會的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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