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許可什么情況下需要變更?
外國人長期呆在中國,和中國公民一樣,工作、學習、生活的狀態(tài)常常會發(fā)生變化。對于持居留許可在中國生活的外國人來說,居留許可所包含的登記項目很容易也隨之發(fā)生變化。當外國人的居留許可上的信息發(fā)生改變時,應該怎么辦?通過這篇文章,中創(chuàng)僑智小編來就這個問題進行簡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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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外國人居留證件的登記項目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簽發(fā)日期、地點,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號碼等。當上述登記項目發(fā)生變更時,外國人都需要提早做居留許可變更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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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哪些情況需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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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留許可持有人的居留原因、護照號碼等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在10日內向居留許可簽發(fā)機關申請新的居留許可。
2.居留許可持有人的地址、就讀院校、任職或者就業(yè)單位發(fā)生變更的,應當在10日內向居留許可簽發(fā)機關申請變更。
3.從一個城市遷往另一個城市的,可以向遷出地或者遷入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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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我們都知道變更居留許可非常重要,但很多人可能對于具體應該如何申請居留許可的變更還是一頭霧水,下面中創(chuàng)僑智小編就來介紹一下居留許可變更需要準備哪些申請材料:
1.交驗本人有效護照及居留證件原件(已申領到新護照的還須提交舊護照原件);
2.提交填寫完整的《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交1張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提交變更居留登記事項的相關證明材料:
(1) 變更居住地址的,須先更新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
(2) 變更姓名、護照號碼等相關護照資料頁信息的,先更新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并提交護照簽發(fā)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 變更偕行人的,先更新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如系增加偕行人,還須提交1張申請人與偕行人的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合影照片以及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可由相關的民政、衛(wèi)生、公安等政府主管部門、公證部門或所屬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系國外機構出具的,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非中文的需提供國內有翻譯資質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
(4) 變更工作單位(就讀學校)的,還須提交原工作(學習)居留事由已終止的相關證明;
以上就是中創(chuàng)僑智小編通過多年經驗總結的外國人居留許可變更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