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小辭典·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部分》3.103 電的以太說
【本文轉載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僅供學習參考】
103、電的以太說
? 是解釋電磁波傳播的錯誤假說。
? 十七世紀末,由于當時首先發(fā)展起來的是機械力學,人們把在力學中所獲得的概念和認識,推廣到其它物理現象的領域中去,由此形成了機械論的世界觀。就在這種觀點的影響下,荷蘭物理學家惠更斯提出了光的波動學說,認為光是一種機械波,必定有一種媒質來傳播這種波,正如聲波以空氣作為媒質而傳播一樣。他就假定傳播光波的媒質是“光以太”,用“以太”的振動來說明光波的運動。并且假定“光以太”是一種密度極小、沒有重量的彈性固體。它充滿著整個空間,甚至能夠滲透到一切物體之中。
? 一八四六年,英國物理學家法拉第首先假設:電是彈性媒質的一種運動,即以太粒子的一種運動,這種彈性媒質滲透整個空間,也滲透一切物體。一八六四年,英國物理學家麥克斯韋贊同拉法第的假設,認為電磁波在真空中傳播的媒質就是“電以太”,它的性質和“光以太”一樣。隨后,他又根據實驗事實,斷定光波就是電磁波,提出了光的電磁波假說。一八八八年德國物理學家赫茲用實驗證實了這一假說。這時,人們就把從前所稱的“光以太”和“電以太”看作是一回事,傳播光的電磁波的媒質就是“電以太”。
? “以太說”在電學發(fā)展史上起過一定的作用。恩格斯是這樣評價的:“以太說一方面指出一條道路,去克服關于兩種相反的電流體的原始的愚蠢觀念,同時,另一方面,它也使人們有希望弄清楚:什么是電運動的真正物質基礎,什么東西的運動引起電現象?!?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1]但是“以太說”用機械的觀點來解釋電的運動,抹煞了電的運動的特殊性,卻是錯誤的、形而上學的。一八八二年,恩格斯指出:“在以太說也被另一個嶄新的理論取而代之以前,電學就不能脫離這個討厭的地位,不得不使用它自己也認為是錯誤的表達方法?!?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2]預見到“電以太”說一定會被新的科學理論所代替。一八八七年邁克爾遜、莫雷等人的實驗完全否定了電以太的存在,證實了恩格斯的預言。隨后科學證明,電磁波的傳播并不需要什么媒介物,電磁波就是電磁場的傳播。電磁場是連續(xù)的物質形態(tài)。這就排除了神秘的“以太”,從間斷的實物之間找到了現實的合理的聯系,掌握了物質結構的連續(xù)性的物質基礎。
注:
[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卷459頁。
[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卷459頁。